《明末:開局簽到定遠鐵甲艦》第36章 職責(1)

作者:單半腰子·1個月前

張鐵柱點頭。

“商事司,賀今宵。”陳逸最後看他,“跟朝鮮人換糧、換鐵、換資,歸你管,但有一條——賬目、庫存、往來明細,每月報一次,一筆都不能差。”

賀今宵翻開冊子,刷刷寫了幾筆:“是。”

陳逸站起來,走到棚子中間。

“西個司,各管各的事,誰的事誰負責。幹好了,有賞,幹砸了——”他掃了一圈,“還是換人。”

棚子裡安靜了一瞬。

甘寧忽然開口:“大人,西個司各管一攤,可總得有個章程,什麼能幹、什麼不能幹、幹了有什麼好、不幹有什麼懲罰,得寫清楚。”

陳逸看了他一眼,點了點頭。

“章程的事,我己經想好了。”

他從袖子裡掏出一沓紙,啪地拍在桌上。那是他昨天晚上寫的,熬了半宿,字跡潦草,但每條都寫得清清楚楚。

“《兩島司條令》,一共十八條。”

賀今宵湊過來看,眼睛越瞪越大。

“第一條,戶籍。島上所有人,無論男,一律登記造冊。編戶齊民,十戶一甲,十甲一保。甲有甲長,保有保長。保長每月向屯田司報一次人口變。”

“第二條,田制,島上所有田地,歸兩島司所有。每丁授田十畝,按人頭分,不許買賣,不許荒廢,種什麼由屯田司定,收按三七分,三公,七自留。”

“第三條,賦稅,鹽、鐵、布匹、魚乾,凡島上產出之,皆按比例納稅。鹽稅三,鐵稅兩,其餘各資,由商事司定稅。所納稅賦,統一庫,每月公示。”

............

賀今宵唸完了,木屋裡安靜得能聽見外頭海風颳過的聲音。

甘寧第一個開口:“十八條,條條在理,有了這些,島上就有規矩了。”

張鐵柱也開口:“大人,這鹽鐵司……卑職以前就是個打鐵的,管這麼多事,怕——”

“怕什麼?”陳逸看他一眼,“鹽田你管得不是好?鐵匠鋪你也管得好?多管幾件事就把你難住了?”

張鐵柱手,不吭聲了。

安德烈站在棚子外面,聽不懂漢話,但能看出來是在議事。

陳逸在心裡跟他通了幾句,把條令的大致容說了。

安德烈聽完,點了點頭,用波蘭語說了一句:“沒有規矩的隊伍打不了勝仗。”

賀今宵把十八條又看了一遍,忽然問:“大人,這些條令,什麼時候開始施行?”

“今天。”陳逸站起來,“現在就去,島東邊一份,鹽田邊上一份,屯田那邊一份,不認字的,讓保長念給他們聽,一條一條念,唸到所有人都聽明白為止。”

賀今宵點頭,轉去抄寫條令。

陳逸又看甘寧:“軍司那邊,從明天開始,所有兵丁重新整編,按條令來,該登記的登記,該練的練,兵甲冑統一庫,用時申領,用畢歸還。”

西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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