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存款的百分之七十,歸我。
周沉名下那輛車,拍賣後款項歸我。
周沉持有的公司權 70% 歸我。
至於林薇,不論拿到了多,過什麼途徑拿到,都要全部返還。
三個月後,周沉的刑事判決下來了。
法庭上,他穿著一件橘的馬甲,頭髮剃得很短,整個人瘦了一圈。
看到我的時候,了,最終什麼也沒說出來。
12
「被告人周某,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育子,其行為已構重婚罪......」
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警走過來,拉著周沉的胳膊往外走。
經過我邊時,他回頭看了我一眼。
但我卻轉頭看向另一個方向。
這口氣,終於順了。
自此以後,天涯陌路,後會無期。
訊息傳得比我想象的快。
判決書被人發到了本地論壇上,評論區炸了鍋。
有人罵周沉,有人罵林薇,還有人把林薇的照片、住址、老家資訊全了出來。
第一個轉載法院判決的,是麥島小區門口那個水果店老闆娘。
「這人,在小區裡住了三年,天天推著孩子出來遛彎,一口一個我老公,把我們都騙了!人家原配孩子都六歲了,竟然還著臉給人生兒子!不要臉的東西!」
一夜間,林薇徹底社死。
畢竟之前那麼招搖。
如今落魄了,也不會有一個人同。
以前所有的本事,就是傍上週沉。
會撒、會示弱、會哄男人開心。
但這些技能,在周沉倒下之後,就失去了全部的意義。
以前那些跟一起遛娃的寶媽,全都刪了的微信。
後來,聽說抱著孩子去了周母家。
。條了開才母周,門天半了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