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你這個掃把星!要不是你,我兒子怎麼會坐牢?我們家好好的日子,全讓你毀了!」
「滾!你給我滾!」
林薇咬著把孩子往前遞了遞:
「媽,軒軒是您的孫子,您不能不管啊......」
周母低頭看了一眼那個孩子。
一歲多的小男孩,長得白白淨淨,眉眼間全是周沉的影子。
猶豫了幾秒,還是把門拉開了。
進了門,才是噩夢的開始。
周母把所有怨氣都撒在了林薇上。
飯做得晚了要罵,孩子哭了兩聲要罵,洗服浪費水了也要罵。
罵完了還不過癮,抄起掃帚就往上招呼。
周父坐在沙發上菸,一聲不吭。
半個月後,林薇跑了。
趁周母出門買菜,周父在屋裡打盹,把睡的周子軒放在沙發上,從周母枕頭底下翻出剩下的三千塊現金,又走了周母的兩個金鐲子,拎著一個塑膠袋,頭也不回地走了。
周母回到家,看到七八糟的屜,愣了幾秒後直接瘋了。
報警了。
盜竊加棄,警察再次上門。
但後面的故事,就與我無關了。
我不關心林薇去了哪裡,也不關心周母怎麼養那個孩子。
我的仇,早就報完了。
從拿到判決書的那天起,他們就跟我沒關係了。
後來,我做了一個決定。
把當初在醫院裡幫我取證的那個寶媽接到了我家。
陳敏。
就是那個被丈夫冷落、被婆婆嫌棄,卻在病房裡毫不猶豫站出來幫我的人。
從此以後,我們兩個人早上送孩子上學,中午寫寫稿子,晚上一起做飯、讀繪本、打掃衛生。
週末一起去公園,看花、看草、看天上的雲。
看著銀行的餘額,深深吸了口新鮮的空氣。
。西東的提一得值不麼多是,些這看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