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叟無欺,當場兌現!
陳念決定先去縣圖書館查一查近兩年的《霧川日報》,看看有沒有關於市政建設的報道。
圖書館在縣城東頭,騎車過去要穿過半個老城區。
這天是星期天,街上人比平時多。縣城最熱鬧的十字路口,百貨大樓門前的空地上圍了一圈人,鬧鬨鬨的。
陳念原本打算繞過去,但車騎到跟前,聽見人群裡傳出一個老人的聲音,帶著哭腔:“你們騙人!這明明是騙人的!”
停下來。
人群中間擺了一張摺疊桌,桌上放著一個紙箱子,箱子裡塞滿了紅包。桌後面站著兩個三十來歲的男人,一個穿夾克,一個穿軍大,笑嘻嘻地吆喝。
“紅包了紅包了!一塊錢一次,最高可中五百塊!叟無欺,當場兌現!”
這是最經典的街頭騙局。
陳念上輩子見過無數次,套路都一樣:先讓幾個托兒上去,連幾個大獎,旁邊的人看著眼熱跟著掏錢,結果到的全是“謝謝參與”。等害者想要回本,莊家就開始加註——十塊一次,有機會翻盤。一來二去,口袋掏空了,莊家收攤跑路。
八十年代末這種騙局在小縣城尤其猖獗,公安管得過來管不過來另說,很多老人本分辨不出來。
陳念往人群裡了兩步,看清了被圍在中間的老人。
六十來歲,頭髮花白,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藍中山裝,手裡攥著一把皺的錢——十塊面額的,看數量說有四五十塊。
這在八十年代末的霧川,幾乎是一個普通家庭大半個月的開銷了。
穿夾克的男人正在“勸”老人:“老爺子,您運氣好著呢!剛才差一點就中二百塊了,再來一次準中!”
老人的手在抖,囁嚅著。他已經塞進去不錢了,但紅包裡拆出來的全是“再來一次”或者“恭喜獲得紀念品一份”——所謂紀念品,就是一支塑膠圓珠筆。
“你們這是騙人的!我不了!把我的錢還給我!”
“老爺子,話不能這麼說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您自己掏錢的,我們又沒您。”穿軍大的男人笑著,但眼神往四周掃了一圈,像是在觀察有沒有麻煩。
人群裡幾個看熱鬧的發出嗤笑,但沒人上前。
陳念到老人邊。
“大爺,您一共掏了多錢?”
老人一驚,扭頭看見一個年輕姑娘,愣了一下:“三……三十多塊。”
三十多塊。
陳念看了一眼那兩個男人。穿夾克的腳邊放著一個帆布包,鼓鼓囊囊的——那是裝錢的。穿軍大的口袋裡鼓著一塊,形狀方方正正,多半是一把摺疊刀。
人群外圍還站著一個戴墨鏡的年輕人,沒有參與吆喝,但位置卡得很巧——剛好堵在人群散開後最容易跑的那個方向。三個人一夥。
陳念快速掃了一眼地形。百貨大樓門口,左邊是郵局,右邊是一條通往菜市場的巷子。治安崗亭在路對面,但裡面好像沒人。
轉向穿夾克的男人,聲音不高不低,但清清楚楚。
“這位大哥,你們這紅包裡頭裝的紙條我剛才看清了,統共就三種——“再來一次”、“謝謝參與”、“紀念品”。你說最高獎五百塊,那五百塊的紙條在哪兒?要不你把箱子裡的紅包全拆開給大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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