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充分理由
法敲了錘子,庭審開始。
陳立冬的代理律師是他姑陳秀蘭花錢請的,一個年輕小夥子,西裝革履,看著神,張第一句就是:“原告與被告基礎牢固,婚後共同生活期間並無重大矛盾,原告提出離婚缺乏充分理由——”
“沒有重大矛盾?”胡麗麗的律師是宋惠幫忙找的,姓劉,四十多歲的律師,打離婚司打了十幾年,經驗富。劉律師開啟資料夾,出一疊材料遞法庭。
“這是被告婚與他人保持不正當關係的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酒店開房記錄,時間度十四個月。”
法庭裡安靜了兩秒。
陳秀蘭的臉變了,扭頭去看陳立冬。陳立冬坐在被告席上,臉漲得通紅,張了張,看向自己的律師。
年輕律師翻了翻材料,額頭上見了汗。這些證據他顯然事先不知道——陳立冬沒跟他說實話。
劉律師繼續:“此外,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對原告實施語言暴力和經濟控制。原告提了相關錄音證據,共計十七段。法如需要,可當庭播放。”
陳國強坐不住了,站起來嚷了一聲:“立冬!你——”
法敲了錘子:“旁聽人員請保持安靜。”
陳國強被陳秀蘭拉著坐下了,臉鐵青。
庭審中間休息十五分鐘。
陳立冬衝出法庭,在走廊裡攔住胡麗麗。
“你從哪弄的這些東西?”他的聲音得很低,牙齒咬著後槽牙。
胡麗麗看著他,覺得很陌生。眼前這個男人,三年前義無反顧嫁過來的時候,他也是這張臉,可怎麼看怎麼覺得刺眼。
“你做了什麼,我就有什麼。”胡麗麗說。
陳立冬的表變了好幾變。
休庭之後回到庭上,出人意料的事發生了——陳立冬的律師提出,被告不同意離婚。
劉律師挑了挑眉。
胡麗麗愣了一下,隨即明白過來。
不是陳立冬捨不得,是他突然算清了一筆賬。飯店的裝修已經工,前期投說十來萬。雖然店還沒開起來,但只要沾著婚姻關係,這筆錢就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果然是陳立冬的風格。
第一次庭審沒有當庭判決。走出法院大門,陳秀蘭拉著陳立冬在臺階上嘀嘀咕咕了半天,陳立冬頻頻點頭。
當天晚上,胡麗麗的手機響了。
陳立冬打來的。
“麗麗,今天的事……是我不對。”電話裡,陳立冬的聲音低沉,帶著恰到好的悔意,“我想了想,咱們好好談談。我改,真的。”
胡麗麗拿著手機,靠在廚房的作檯邊上,沒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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