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帶娃逆襲成富豪》第 3章 那年相親,倉促成婚(1)

作者:人熙嚷嚷·21天前

蘇晴第一次見到江哲,是在三十一歲那年的秋天。

在老家那種小城裡,三十一歲還沒結婚,己經算得上“大齡剩”。父母天天催,親戚番勸,單位同事也明裡暗裡打聽,力像一張網,把裹得不過氣。

,工作穩定,長相清秀,格溫和,唯一的短板,就是年紀到了,沒遇到合適的人。

江哲是同事介紹的。

同樣,外形周正,手腳勤快,思維敏捷,能說會道。第一次見面就主倒水、拉椅子、細心,禮貌又懂事。

他很會塑造形象。

說自己出普通,一路靠讀書考進制,不容易,所以格外珍惜安穩生活;說自己顧家,不菸不喝酒,沒有不良嗜好,以後一定疼老婆、孩子。

他的能說會道,句句都中蘇晴的心。

要的從來不是大富大貴,只是安穩、踏實、有人陪伴過日子。

江哲完符合。

加上家裡催得自己也焦慮,相親不過三個月,雙方父母一催促,流程一走,便匆匆領了證,辦了酒。

沒有轟轟烈烈的,只有大齡男在現實力下的一拍即合。

那時不知道,江哲那副溫和懂事的模樣,不過是他最擅長的偽裝。

他出底層,極度敏,極度好面子,功,被人高看一眼,卻又不肯腳踏實地。

他對好,不是,是權衡。

家境普通但安穩,工作穩定,,好拿,能給他一個面的婚姻,一個在外人看來“功”的家。

,被年齡焦慮裹挾,被他營造的“顧家好男人”人設迷,以為自己抓住了救命稻草,以為終於能安穩下來。

閃婚的那一刻,以為是人生新的開始。

首到很久以後才明白,那是一步步走進深淵的起點。

結婚第一年,日子確實像模像樣。

江哲依舊錶現得無可挑剔。

下班準時回家,搶著做家務,會做飯,會陪說話,逢年過節禮數週全,對岳父母恭敬孝順,在外面永遠把“我老婆很辛苦”掛在邊。

蘇晴心裡踏實了。

覺得自己雖然閃婚,卻賭對了人。

第二年,大兒出生。

育兒的辛苦撲面而來,夜醒、餵、換尿布、哭鬧不止……江哲會搭把手,哄睡餵換紙尿,每樣他都手拿把掐。

在他們結婚的出租屋裡,每天晚上,他都會很有耐心的唱著謠把孩子哄睡。

這一刻,蘇晴甚至很懷念那個溫暖的時候。好想回到過去,一切都不曾發生。

西

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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