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那年,我偷了親爹兩個億》第28章 新路(1)

作者:山村老娘·3天前

第28章 新路六月到七月,趙文傑去了三次別墅。第一次拿了七十萬,第二次六十萬,第三次八十萬。前後加起來二百一十萬。

他分開裝的,一次用行李箱,一次用編織袋,一次用帆布包。每次都是週六下午,趙德漢前腳走,他後腳就進去。從最裡面完把外面的往前推,從正面看,那面牆還是那面牆。

錢不能放家裡,不能存銀行。他把錢分開送到兩個公司。若溪漫那邊放了一百一十萬,陳鋒安保那邊放了一百萬。林若溪收了錢,讓會計賬,存進公司保險櫃,記作“投資款”。

陳鋒也一樣。會計問錢哪來的,林若溪說投資方追加的。陳鋒說老闆給的備用金。沒人再問了。

七月中旬,陳鋒送了一份報表到學校傳達室。趙文傑放學後去拿的,拆開站在傳達室門口看了一遍。

員工總數五百一十二人,月營業收八十七萬,工資支出三十一萬,月盈利五十六萬。加上新給的一百萬,賬上現金兩百零三萬。趙文傑把報表摺好塞進書包。

五百個人,月盈利五十多萬。大半年前,陳鋒還蹲在路邊啃饅頭。現在他管著五百個退伍軍人,穿著黑制服在京城的商場。寫字樓。小區裡巡邏。

他又翻出林若溪上週末放在傳達室的報表。若溪漫第一季賺了三百多萬,加上騰訊一次買斷的五百萬,加上新給的一百萬,賬上現金九百零三萬。

趙文傑把兩份報表並排放在桌上,盯著看了幾分鐘。兩家公司賬上的錢加在一起,超過一千一百萬。但他知道,這些錢是公司的,他作為東可以分,但現在不能分,至要在十八歲以後,讓老爹被查完進去以後。

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這是上輩子他在那家網際網路公司學到的最重要的一課,他需要多弄幾家公司,在東窗事發之前,把所有錢洗乾淨,就算查到幾家,還有其他的,不可能一鍋端。

他要開新公司,新公司要用別墅裡的錢來開。別墅裡的錢是贓款,見不得。林若溪那邊的錢已經洗過一遍了——漫賣給了騰訊,合同。發票。稅款,每一筆都有據可查。那是乾淨錢。

陳鋒那邊的錢也差不多——安保服務有合同,有對公賬戶,有發票。那也是乾淨錢。

但別墅裡還有兩個億多沒搬出來,這大半年他也才搬出來七八百萬,九牛一,那些錢還是贓款,需要繼續洗。

開新公司就是洗錢——把錢投進去,走一圈,變合法收出來。跟若溪漫。陳鋒安保一個路子。

做什麼?趙文傑想了兩天。做網咖。網咖投大,但回錢快,現金流穩。科技大學那邊學生多,一定生意好。

他在前世管過運營,知道網咖的賬怎麼算。一臺電腦本四千,一百臺就是四十萬。房租。裝修。頻寬。執照,加起來再要四五十萬。一百萬出頭能把店開起來。一年回本,第二年純賺。他打算投五百萬,都用頂級的配置。先開兩家,或者一家大的,留一部分錢做備用。

但人得自己找。林若溪不能知道他要開網咖,陳鋒也不能知道。不是不信任,是沒必要讓他們知道。他們管好自己的事就行。

網咖是另一條線,跟那兩家公司沒有關係。這個人要可靠,要懂行,要聽話。他來管網咖,錢從趙文傑這裡出,賬目向趙文傑彙報。跟林若溪。陳鋒一樣,單線聯絡。

趙文傑把本子合上,塞回書包。他開始想邊有沒有合適的人。想了半天,沒有。他一個三年級小學生,認識的人除了同學就是老師,同學家長算一個,但侯亮平調走了。

剩下的全是林若溪和陳鋒的人。他需要新的人,一個跟現在這兩家公司都沒關係的人。去哪找?他也沒想好。

但他不著急。網咖的事可以先放一放,先把人找到再說。趙文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兩家公司賬上有一千多萬。漫那邊第二季還沒開始做,特別篇還沒談下來。安保那邊五百多人,還在擴張。事很多,一件一件辦。他翻了個,把被子拉到口。先找人。找不到就慢慢找,急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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