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我了,你去買兩瓶汽水來。”秦春起將秦春龍給支開了,才說道,“老闆,這些服都是我大姐秦春買的,準備結婚穿的,結果結婚前竟然跟人私奔了,這些服都沒了用,我家裡又沒錢,就著我來退。”
秦春起尷尬地將發票遞過去,“你看能不能退了,或者換我家人能穿的碼數?”
老闆拿起發票看了看,又翻了翻那些服,見確實都是新的,沒拆吊牌,倒也爽快,“退錢不太好辦,但是換碼數也行,你挑挑看吧,只要價格差不多就行。”
“行,那我就換。”秦春起也沒糾纏,的目的就是來穿自己能穿的碼數,以及自己喜歡的款式。
他們這兒冬天不冷,很多時候都是二十多度,誇張的時候還上三十度,中午都得穿夏天的服才行。
於是挑了幾件款式簡單但是很大氣的連、半、薄款針織衫開衫、薄外套,還挑了幾條薄牛仔、牛仔半。
正好把那些服都換自己能穿的。
憑什麼秦春在外面,鮮亮麗,就要在家裡布麻,灰頭土臉的呢?
這輩子也要漂漂亮亮,也要鮮亮麗。
老闆在旁邊說道,“你大姐我還有點印象,來買服的時候,有兩個男的陪著,一個長相斯文一些,陪著在裡面挑服,一個個子高,皮黑一些,但是更漢一些,後面這個站在門外等他們,然後你大姐挑好服後,他進來付款,之後就拎著服先走了。”
老闆八卦十足地追問道,“那兩個男人,哪個才是跟你大姐結婚卻被逃婚的啊?”
秦春起挑了挑眉頭,“在古時候,那些大小姐,都喜歡跟什麼人私奔呢?”
老闆拍了一下額頭,笑著說道,“文弱書生?那你大姐肯定是跟那個長相斯文的男人跑了。”
秦春起點點頭,“是的。”
那個男人看著文弱,實際上可一點都不文弱,他就是個斯文敗類,跟秦春去了大城市後,很快就學會了一堆壞病,菸、喝酒,打牌,輸了錢就找秦春拿,秦春拿了幾次,後來就不願意拿了,然後他就開始對秦春拳腳相向了。
但是秦春也不是個會吃虧的人,第一次被打後,第二天就收拾東西跟第二個男人跑了。
上輩子還是這個斯文男回老家來宣揚的,不然秦春起本就不可能知道秦春所謂的逃婚,實際上是跟別的男人私奔的。
秦春起都懷疑這個秦春到底是不是重生的。
如果真的是重生的,為什麼還要捨棄葛,跟那個斯文敗類跑呢?
而且葛帶秦春出來買服鞋子的時候,那個斯文敗類也在,也就是說,葛其實是知道秦春跟斯文敗類的事,差不多也猜到秦春跟斯文敗類私奔了。
但他卻還是喜歡秦春。
難怪秦春會將他當備胎呢,秦春就吃定他喜歡,知道只要勾勾手指頭,他就會像條狗一樣地跑過來,自然不會重視他。
他有錢,就回來。
他沒錢,就跑了。
葛活該被秦春玩弄,誰讓他就喜歡這樣的秦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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