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衛計劃》故事二十六:離婚男偽造借條 司法新規碾破壞心思(13)(1)

作者:酒釀滾滾·2025-03-03

滿不在乎地說道:“嫌我煩啊?嫌煩就離婚啊。”

“離,當然離,你趕給我滾出去!我不想看見你!”袁父恨恨地說。

“哪有那麼便宜的事,孩子給我帶走,彩禮退給我,我馬上就走。”

“你做夢!”袁父氣得口疼。

“那你就當我做夢好了,我是不會走的。”

“你哪來的臉不走?這是我的房子,我不同意你住!”

“產證上還有袁玥的名字,只要我們一天沒離婚,我就有權利住。”季挑眉,出一副無賴的臉。

這件事被袁玥知道後,才知道,原來這一年裡季之所以不主提離婚是因為他在佈局。

他故意在外面大肆借錢,然後把火引到袁家,目的就是袁家妥協。

因為季太清楚了,按照法律規定,他想從正規的渠道達到自己的目的,太難了。

能把一個人,一個家庭瘋的方法很多種,季選擇了一種最保險也最不算過錯的方法,大額負債。

袁玥和的父母的確快瘋了,一波波的債主越來越多,法院傳票也跟雪花一樣寄到他們家,他們去問了很多律師,都說據“二十四條”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由配偶證明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無法證明,則認為是共同債務。

這種神上的力足以讓一個正常人瘋狂,更何況是袁玥這個神衰弱的人。

因為袁玥有過產後抑鬱的況,這次袁玥的況就更嚴重了,袁玥的父母知道我們機構後,把袁玥送來我們機構做心理疏導,臻靈老師正是袁玥的心理諮詢師。

我聽完整件事後,直接說道:“可是在2018年1月18日後,最高院已經有新的規定,明確‘共債共籤’,‘二十四條’已經是過去式了,為什麼你們還會因為這件事而過不去?”

“那些債不算夫妻共同債務了嗎?”袁玥的眼睛中出現了彩。

“都是一年前的事了,現在法院對這種事的判決也非常謹慎,你沒看到判決書嗎?還是那些判決書都判定是你的共同債務?”

“我,我沒敢去。”袁玥著手指說道,“都是外地法院,我不敢過去。”

“那我在網上查查。”因為我國在2013年開始,裁判文書除涉及個人私、商業秘及當事人申請不予公開的案件外,民事判決書幾乎全部上網公示,所以我在法律文書公開網站上搜索袁玥的名字,但並沒有發現袁玥的名字。

“沒有啊,連把你列被告的訴訟都沒有。你真的收到傳票了?”

袁玥愣了,扭頭看陪過來的年長人。

年長人掏出手機,說道:“律師,我這邊有照片,有傳票,也有起訴書,你看看。”

我接過年長人的手機,開啟其中的照片看到所謂的“傳票”,居然是一張《拘傳票》,裡面刑事民事法律關係說得一塌糊塗,在律師看來就是一份假到不能再假的材料。

“假的。”我跟年長人說道,“你們當時收到傳票時候只要給律師看看就能知道了。”

年長人愣了:“當時,覺得太丟人了就……”

“這份材料很假,你看法院章上居然沒有國徽,另外原告在A地,被告在B地,怎麼是C地的法院理呢?民事訴訟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在被告所在地起訴,但民間借貸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在一家兩邊不搭界的法院立案訴訟的。”我簡單挑了兩個比較大的傷說道。

當然其中還有更多的錯,但沒有全部說出來的必要。

“哦,那還有律師函,律師,你能幫我們看看嗎?”年長人又給我看了幾張照片。

便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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