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門崛起,我是活財神》第274章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1)

作者:楊殿城林水央·2025-03-07

聽到楊殿城的話,宋老漢不鬧了,微微站起來,向楊殿城深鞠一躬,表示謝。

楊殿城送走他,仔細想了想,這件事不是小事,派別人去縣衙不太合適,有點瞧不上縣尊似的,決定自己去,親自見見縣尊,打聽一下況。

楊殿城套上馬車,帶著林水央,一起來到縣城。

此時的林水央小腹微鼓,材還沒有發胖走樣,不仔細看,本看不出來懷孕了。

天天待在家中養胎,活量大減,除了認字練字外,什麼活也不讓幹,有些無聊。

楊殿城既然進城,就帶到城裡逛逛,開開眼界,散散心。

愉悅,對胎兒也有好的影響。

到了城裡,楊殿城先把安置在出租屋裡,自己進縣衙,找縣尊金河田,表明自己的來意。

金河田一聽楊殿城想為宋波求,有點為難地說:“據他的口供,他蓄意殺人,手段殘忍,危害十分大。這樣的人,按律法規定要判死罪,通容空間有限啊!”

楊殿城說:“我知道這件事會讓縣尊為難,可是宋波家況特殊,他父母年事已高,上還有病,承不住喪子之痛的打擊。”

“如果縣尊非要判他死刑,我敢推測,宋波死後,他的父母也將不久於人世。”

“這一死,恐怕就不是死一個,而是死三個。”

“佛家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功德巨大。”

“縣尊考慮一下吧?”

縣令金河田認真考慮了一下,覺得楊殿城所說非常有道理。一對老年夫妻在晚年喪子,白髮人送黑髮人,使本就有病的巨大打擊,肯定也活不久。

既然楊縣子出面求,就給他一個面子吧,反正死者沒有任何親屬,給行兇者判輕一些,也不會有人出來鬧事。

法律是什麼?無外乎人

金河田點頭答應了楊殿城的請求,不過他要求再錄一份口供,依據新的口供判刑。

在新的口供裡,宋波不再是殺人兇手,而是見死不救,導致宋老三被巷道冒頂落下來的石頭砸死。

如果據前面一份口供,他承認是他殺死的宋老三,一命賠一命下,他必死無疑。在後一份口供中,他只是沒有人,判個三五年監就可以了。

三五年出獄以後,或者他幸運,皇上大赦天下,不用三五年就可以出獄。回去以後,老實做人,還可以奉養兩位老人,給父母養老送終。

這樣,既讓他盡了孝心,也讓楊殿城得到人心。

畢竟,在楊殿城的礦上殺人,楊殿城親自給他求,他才免去一死,出來以後,他還不激楊殿城救命之恩?

見縣尊同意了,楊殿城非常高興,謝他道:“這次我又欠縣尊一份人,改天我請你吃飯!”

金河田取笑道:“你現在可是大忙人,幾個月不進縣城一趟,我可吃不起你請的客。話說你的礦業現在啥況?出產品了嗎?”

楊殿城臉上黯淡了一些,無奈地說:“還沒有挖出來值錢,再等等吧,也許要很久才出產品,也許不會出產品,當然,也許明天就會出。”

“地下的事,誰知道呢?”

金河田安楊殿城:“不要灰心,既然幹了,就幹出個樣子來。我相信你的眼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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