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通緝令》第6章 凶宅體驗(3)(2)

作者:蕭何林倩兒·2025-03-07

“哦。”潘文柏有些不悅地應了一聲,起去到了駕駛室。

這小子剛才看林倩兒的眼神,我都怕他把林倩兒吃了。關鍵時候,我還是能沉得住氣的。不是我的人,哪怕了躺在我面前,我也不會把怎麼樣。

汽車很快發,我又了幾聲林倩兒的名字,一開始仍無回應,之後雖然開口,說的也都是“我好熱”之類十分含混的話。

人到底怎麼了?

提議到這來冒險的是我,我實在是擔心真的出事。

就在這時,我忽然靈一現。差一點把如此重要的事忘了!

“剛剛這一幕,我在夢裡夢到過。”

正在開車的潘文柏似乎踩了剎車,車速明顯降了點。

“你說剛剛倩兒服這件事?”

“不止服,全部的一切我都夢到了。”

“全部的一切?”

“對,林倩兒發燒,我的手機消失,掉自己的睡,甚至你不在宅子裡這件事,我統統都夢到了。等我醒來後,這些事一幕一幕的上演。。。。。。我現在會不會也是在做夢?”

說完這些話,我激地用手敲了一下頭。“哐!”

“哎呀。。。。。。”我用力過猛,疼死我了,看來不是夢。

我一面用手著自己的腦袋,一面問潘文柏:“到底怎麼回事?我為什麼能提前夢到這些事?”

“這。。。。。。我也說不太好。”

居然還有潘文柏不知道的事,真是稀奇,我本以為這個世間就沒有他不懂的知識。

“大概給個解釋也行啊?我現在困得都要炸了!”

“應該算是。。。。。。”潘文柏用思考著的語氣說,“夢兆吧。”

“什麼兆?”

“夢兆,也預知夢。”

“預知夢?”覺自己像是在聽科幻故事。

“對,心理學在釋夢的時候,是有預知夢這個容的。但是夢兆本應該是非連續的片段,對現實生活的某些場景進行預演,而且預演的容非常的不確定,出現的時間也不確定,地點也不確定。我們通常按照現實解釋為似曾相識的夢。比如你來到某個地方,會覺得這個地方我曾經來過。又或者你看到某個人以後,會覺得這個人我曾經在哪裡見到過。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我的況就是預知夢?”

“你的況比夢兆還要複雜一些。按照你的描述,你是在夢裡對整個場景的完全預演,已經超出了目前階段人們對夢兆的認知。或許夢兆是可以達到這種級別的,也有可能是其他別的原因造的。”

“能是什麼原因?”

我也說不好,夢兆這個領域我之前沒怎麼研究,你給我點時間,我回頭會好好研究一下。”

儘管他這麼說,我還是放心不下。就我個人的覺,我的況十之有八都不是潘文柏說的什麼夢兆,我或許是被什麼東西附了,它在用這種方式和我表達著什麼。

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