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第671章 改革雙刃劍(2)

作者:肥鳥先行·2個月前

但吳縣的實踐,提供了一個雛形,利用稅收工,引導僱主承擔部分社會義務。

一條鞭法,或可不止是“役折銀”。

在工商發達地區,它或可化為一個框架,將百姓對朝廷的部分義務,轉化為僱主對僱員的保障責任,朝廷則以稅收減免作為回報。

如此,朝廷減輕了直接救濟力,僱主獲得了穩定用工,僱工得到了基本保障。

蘇澤在紙上寫下“稅賦引導,僱主擔責,僱工得保”十二字。

他意識到,這已超出賦役改革範疇,及“國家一僱主一個人”三方權責的重構。

但這想法太超前。

如今的一條鞭法,尚在試點階段,連“役折銀”尚未全國推行,何況以此為基礎構建社會保障系?可超前,不代表這件事不能想。

近代國家之路,其實就是一條福利之路。

不是施捨,是權責的重構。

農人靠地,朝廷便收田賦。

工人無地,靠手藝吃飯,朝廷如何取?又如何予?

吳縣的“抵扣”,是個糙的模子。

但吳縣經驗也說明,或許朝廷可立法,讓僱主為僱工的傷病、家庭福利支付一部分錢。

朝廷則以減稅為報。

這般一來,百姓便覺出不同。

從前,朝廷是收稅的,是徵役的,是遙遠的“府”。

如今,它過僱主,讓人在病時,能得一份接濟。

這錢雖微薄,卻是個憑證。

這說明,任何一個普通的百姓,不再只是完糧納稅的“丁口”,而是被記著一份“賬”的“國民”。國民福利,不是白來的餅。它是契約。

你出力建設這個國,國便在你力竭時,託你一把。

這託一把,便是認同的開始。

蘇松的織工、景德鎮的窯工、九江的船匠,他們領了這錢,便知自己與這片土地、這個朝廷,有了實在的牽連。

這便是國族意識的萌芽一一利益攸關,休慼與共。

更重要的,是“人民”二字,從此有了分量。

福利系,讓“人民”從模糊的眾生,變一個個有記錄,可計量,被承諾的個

朝廷的賬簿上,不再只有田畝和丁口,還有誰家坊主,為多僱工繳了“保銀”。

這便是人民主的證明一一你不再是被的承者,你是這國家運轉裡,一個被承認、被計算的環節。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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