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第768章 京華集團的定位(1)

作者:雲無風·2025-06-08

,輕車路。

這十年來,或者更確一點說,最近這大半年來,高務實好像一直都在幹這種事,不敢說登峰造極,那也應該稱得上爐火純青了。

現在安南的軍權已經被掌握,京華集團和安南都統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也已經基本劃分妥當,接下來要做的事,就是政務這塊的工作了。

實際上,政務的重要還真不比軍務差。而其重中之重,簡而言之就只有四個字:民地化。

高務實眼中的京華集團,尤其是在對外的時候,就類似於歐洲人的所謂“東印度公司”,它當然是要盈利的,但歸結底,它是一個民開拓的先鋒。

歷史上的英屬印度,就是由“不列顛東印度公司”建立起來的,在該公司滅亡之前,在印度擁有不下於二十萬主要由印度人組的“公司軍”。

這麼好的經驗不去學習,那就太蠢了。

1757年6月23日,在位於恆河源頭的吉拉河邊—個名普拉西的村莊,英國人和孟加拉王公西拉傑·烏德·德拉展開了一場戰鬥。英國方面的主帥羅伯特·克萊武率領一支3000多人的部隊,其中包括900名歐洲人和2200名印度人,而他的對手西拉傑則投了3.5萬名步兵和1.5萬名騎兵。

最終,僅有20多名英軍士兵傷亡,而孟加拉軍隊卻損失了超過1000名士兵。

從規模上來看,這場“普拉西戰役”很難稱得上是一場大戰役,但它的歷史意義卻格外重大。在這場戰役之後,英國人的勢力開始滲到印度各級政府中,為印度的實際統治者。更重要的是,這場戰爭代表著東印度公司正式為英帝國在印度實行民統治的“代理人”。

嚴格來說,作為一個歷史名詞,“東印度公司”並不特指為英國東印度公司。在17世紀,“東印度公司”是西歐大多數國家為開拓民貿易而設立的一種公司模式,其貿易件主要是印度、馬來西亞等位於印度洋以及太平洋西面的亞洲國家。之所以被稱為“東印度”,是與被當時西方稱為“西印度”的洲相區分而言的。

一開始,在西方各國設立的東印度公司中,模式最先進、實力最強大的其實是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他們採用份制公司的模式,並以長遠經營作為目標來運營,因此被後世看作是“份制”的開創者。在最強盛的時候,荷蘭東印度公司壟斷了整個東印度的香料貿易,並完全制了其他國家的東印度公司的業務。

不過高務實對於“荷蘭先進公司制度”沒有什麼興趣,因為他在京華實施的制度本也是份制,只是……太有中國特了而已。

這個特做政治持,而更通俗的說法,就是權貴吃乾

高務實從來沒有在大明國明確過“京華集團”所指代的件,但實際上大家肯定都會這樣預設:但凡高務實所掌控、招牌開頭為“京華”二字的任意產業,都屬於“京華集團”。

這個集團,是高務實完全控制的,沒有權一說。但到各個的產業,就有了另兩種制度同時施行,即乾分紅和績效分紅兩種制度。

分紅有兩大類:一是權貴持,這個想來已經不必解釋了,朱應楨、張元功、李宗城等權貴或者權貴子弟在京華下屬的各個不同產業裡拿到的利潤分紅,就是乾

不出錢,利潤分紅,但沒有任何決策權——也就是後世所謂的投票權。

另一類是技,劉家的百寶續命散就屬於這一類。不過更重要的一個技大頭卻是朱載堉。

朱載堉對一些生產裝置,如煉焦冶鐵工(高務實提出概念,他負責設計和計算)、船帆形制、組等的改進,高務實也都給他在產品生產後安排了乾分紅。

不過由於朱載堉對錢沒有概念(歷史上他甚至堅持不繼承王位),所以高務實給的分紅比例也低得驚人,只是由於他的“專利”實在有點多,最終這筆錢攏在一起倒也頗為可觀。

而績效分紅,則是給予各產業的日常管理者的,如高瑞(高小壯)、高孟男、帥嘉謨、高思棠這些人,除了正式的薪酬之外,都是有績效賞賜可以拿的。

不過高務實這廝的績效賞賜,拿“低保”比較容易,拿後續的幾個更高檔次就很難。為了這個績效賞賜的劃分,高陌的和高國彥的財務聯合起來搞了幾個月才大致定了個績效等級,當然,這就沒有必要一一細說了。

但要順帶提一句的是:高珗、高璋、高璟這種帶兵出征的“將領”,也拿績效賞,不過這一類的賞賜,是由高務實自己獨斷的,只是走京華的帳。

所以高務實現在的份制,是一種“中國特份制,它既有先進的一面,相當於後世“權激勵”的做法,也有“腐朽”的一面……相當於權錢易。

其中還有“靈活機制”,就是高務實可以用“面子”來找權貴們籌款,不過這一手屬於備用技能,現在高務實還沒有用過——他的“現金流”迄今為止都還是充裕的。

只是不知道隨著金港城的建設全面啟,以及開始建造純粹的軍艦之後,這個充裕還能不能維持。也許到時候他要考慮稀釋一小部分權,或者拿面子來換錢,這些得到時候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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