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第338章 安陽之行(四)(1)

作者:雲無風·2025-06-08

到了安之後,高務實便和帥嘉謨分道揚鑣了,徽州人丁絹案該到了結的時候,讓帥嘉謨快去快回,對高務實有利。

當然這有一個前提,就是現在帥嘉謨的安全已經有了保障,刺殺案發生之後,高務實把案件引導到帥嘉謨遇刺上去,最後保定府派了兩名差護送帥嘉謨。

兩名差當然不夠,所以由保定車營游擊將軍鄭德宗做主,借給保定府一個總旗護送帥嘉謨南下。

按照大明兵制,一個總旗五十人,不過實際上由於缺額的原因,這個總旗只有三十四人。人雖然不滿編,但護送帥嘉謨南下肯定夠了,畢竟他們不是普通衛所兵,而是野戰軍質的部隊。

高珗向高務實表示說,以這批人的戰鬥力,拿去鎮守邊關可能不靠譜,但在地走走道肯定出不了什麼事。

高珗最近幾天一直很忙,他有些後悔這次出來只帶了騎丁,帶騎丁本來是預防高務實在路上遇到響馬、山匪,但在城中休息的時候防備刺客卻不是很擅長。

當然這其實怪不得他,畢竟誰也沒料到高務實居然會遇刺,所以他臨時派人回京,請高陌急加派五十名步丁趕來——騎馬步丁,主要負責駐地防衛。

高務實對此沒有反對,他花了那麼多錢,保護是理所當然的事。不過他也不是一味防衛,雖然刺殺案被他淡化理,轉移到帥嘉謨上去了,卻不代表他就把這件事忘了。

一方面,高務實把所有的證據都給了梁梧,讓梁梧繼續追查;一方面,高務實寫了幾封信與高珗向高陌請援的信一起送往京師。

他心裡覺得只有馮保有機刺殺自己,但又對馮保是否真的會用這樣的手段心存懷疑,畢竟刺殺這種事,實在很不符合大明政治鬥爭的傳統。

這是壞了規矩的做法。

另外還有一個疑問:就算自己死,馮保的局面難道就能好很多嗎?

只要高拱還在,並且不改變他對的馮保的態度,自己就算真的死了,馮保的境也不會有太多改善——說到底,高務實在朱翊鈞邊之所以能使馮保束手束腳,不是因為他自己真的有多了不起,歸結底還是因為高務實的背後站著高拱,高務實不過狐假虎威罷了。

小閣老,厲害之不在於“小”,而在於“閣老”。

高務實覺得,馮保能混到現在這個局面,不應該連這點道理都看不穿,所以才始終對此事保持一定的懷疑態度。

但懷疑歸懷疑,該做的安排還是要做,那幾封信就是他的應對。

直到安縣令派人來請他赴宴,高務實才從思索中醒來。

縣令姓鍾名谷,既非高黨一系,也非李春芳、趙貞吉一派,而是嘉靖末年閣重臣袁煒的門生,與高務實既無甚可親近之,也無甚過節。[順便說一句,袁煒年時也有神之稱。]

這位縣令運不佳,會試三甲一百名開外,庶吉士也沒能考進,最開始外放了一個下縣,結果一任未滿,丁母憂去職。守孝三年之後,復職仍是下縣,幹滿一任,這才轉遷安縣。

縣好歹是彰德府府治,乃是上縣,總算有點像做了。

這個時候,高務實來了。

高務實乃是高拱的侄兒,這一點鐘縣令當然是清楚的,而他的恩相袁煒早已於嘉靖四十四年病故,所以眼下他在場之中已經指不上有誰能提攜一把,頂多就是和當年的同年互相幫襯。

出於這樣的現實,他也想在高務實面前混個臉,雖然未見得一定有用,但禮多人不怪,誰知道這位小閣老是什麼做派?

但由於彰德知府是李春芳的門生,所以他又不好親自去迎接,以免高拱沒結上,先得罪了頂頭上司。說起來,也是怪可憐的。

好在,高務實既然要在安暫住幾天,他作為縣令,宴請一下還是理所當然的事,就算知府也不好怪罪。

赴宴其實無甚好說,不過鍾縣令很會攀關係,拿同年申時行來說事。其實鍾谷所在的嘉靖四十一年金榜也有意思的:一甲三人分別是申時行、王錫爵、餘有丁,這三位在歷史上全進了閣。

至於現在,鍾縣令攀扯的是申時行——他是同知太子經筵事。

當然,如果僅僅是同年,也沒什麼好說,但他們師出同門,都是袁煒點的卷。至於為何申時行是狀元,而鍾谷竟然混了三甲,高務實就不清楚了。反正鍾縣令很謙虛,說自己才淺,與申侍郎相差甚遠——才學差得遠不遠不好說,起碼宦途不順,現在地位的確差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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