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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臨街的茶樓中,李治興致地翻看剛剛得來的《蓋牟士民行事守則》。
在這份《守則》中,對百姓的許多行為都做出了規定,比如不許隨地吐痰,不許扔垃圾,走路要靠右手而行,按照路標行走等等等等,幾乎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按照《守則》的要求,一旦違反了規定,那麼就要到罰。
以李治剛剛的遭遇為例,他所的位置是“直行道”,只能往前走,想要回頭也不是不可以,必須得等到專門用來調頭的“轉彎道”才行。
如果不遵守規定,被巡街小吏逮到,第一次不是太嚴重,只會被罰款,並留下不遵守“規”的案底。
一旦下次再犯,那就要打屁了,按照《守則》中的規定,一般是五板起步,十板封頂,基本遵循了《唐律》小懲大誡的原則。
但如果你死皮賴臉,連打屁都治不了你的病,那麼沒辦法,為了挽救你墮落的靈魂,只能讓你去“勞改造”了。
是去服徭役,還是去金礦淘金,又或者是隨船出海捕鯨,任君挑選,叟無欺。
一般況下,經歷了這麼三之後,任憑臉皮再厚的人,也不敢再去違背規定。
蓋牟城的社會環境,自然也就能隨之變得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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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守則》中麻麻的小字,李治在心裡暗暗欽佩,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能制定出如此事無鉅細,一環扣一環的規定。
這份工作量,只怕比傳說中事必躬親的諸葛武侯還要大。
【究竟是什麼人,能有這般力和能力?】
正在李治慨不已的時候,蕭慎帶著後城的幾人走了進來。
將幾人安排到另一張桌子坐下,蕭慎來到李治邊小聲稟報道:“公子,已經打聽清楚了,這本冊子,出自前任蓋州刺史的手筆。”
李治轉頭看向蕭慎:“前任蓋州刺史是何人?”
蕭慎低頭答道:“回公子的話,前任蓋州刺史乃是萊公杜老大人的長子,現任萊國公杜構杜文建,其已於今歲歲首遷任州刺史。”
聽說這些事出自杜構的手筆,李治有些意外。
杜構當年也是東宮的屬,皇帝大兄的潛邸之臣,他有多能耐,李治是清楚的。
“沒想到當年那個唯唯諾諾,只知奉命辦事的杜家大郎,如今也有這般本事了......”
李治目閃爍地做著評價,心裡對杜構這幾年在遼東的經歷好奇不已。
到底是什麼樣的遭遇,能讓只有中人之姿的杜構,短短幾年時間裡進步這麼大。
要知道,這份《守則》裡雖然都是些蒜皮的小事,但卻關係到每個百姓的生活,足以影響整個城市正常的運轉。
想要把這一切理順,即便是浸場數十年的積年老吏,也不一定敢打包票。
杜構不過場菜鳥,之前只是在東宮做過幾年屬,憑什麼讓老百姓買他的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