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律法之缺
楊師道將詔書放回盤子裡,跟著眾人一起朝李承乾大禮參拜,等到皇帝說出“免禮平”,這才起從佐手裡接過李承乾選中的第一道議題。
杏黃的帛書緩緩展開,楊師道只是看了一眼,眼角就不控制地跳了一下。
現在捧在他手裡的議題,是所有議題裡最重要,也是最近國政大策的一個。
他本以為皇帝很可能不會選這個,卻沒想到,拿起來的第一份就是。
好在能被他選中讓皇帝挑的,基本上都是不會影響朝政,又或者文武百已經達共識,就差最後一步公告天下的問題。
而他手裡拿著的這份,就屬於後者。
【陛下竟然將此事諸子百家公論,會不會有些太高看他們了?】
在心裡嘟囔一句,楊師道將帛書從頭到尾再看了一遍,抬頭看向諸子百家,唸誦道:“皇帝制:管子曰‘法者,天下之儀,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
“今天下雖治,然法令不明,道州府縣莫衷一是,時有一罪數罰之舉。”
“朕不忍小民過刑之苦,卿等皆世之賢達,明於古今王事,請試論利弊,以定天下刑罰之制!”
詔書的容不算,但要說的事其實很簡單——
國家發展到現在了,連一部像樣的法律都沒有,搞得下面的吏無所適從,明明是同一件事,換了不同的地方審理,就被定不同的罪。
有時候甚至同一個地方審理同一種案件,因為審案的時候心不一樣,都會出現截然不同的判罰。
這樣下去是不行滴。
所以,皇帝就想修訂一部完整的律法,作為地方審理案件時的參照。
你們大家都是明白人,知曉古往今來的種種道理。
那麼大家就來討論討論,該不該修訂這樣的法律,又該用什麼樣的標準去修訂吧......
......
看到這裡,或許有看要問了,難道大唐建國幾十年,連一部法律都沒有編纂出來嗎?
並非如此。
但實際況也好不到哪兒去。
自漢朝以降,儒家“廢刑慎殺”“仁義教化”思想的影響,中國的統治者們,很重視法律的作用。
李承乾的父祖也不例外。
大唐開國至今,總共編纂了兩部法律,即高祖的《武德律》和先帝的《貞觀律》,一般統稱為《唐律》。
《武德律》是在隋文帝《開皇律》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說是“發展”,其實完全就是照抄,只不過改了個名字而已。
因此,《武德律》中很多律條其實本就不適合大唐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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