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7崛起南海》第779章 公捕公判(1)

作者:零點浪漫·12個月前

“教練,營區失竊案已經破了,抓獲案犯四人,人贓並獲,這是口供。”陳一鑫還是習慣於用“教練”這個綽號來稱呼安西,不過這種這樣的稱呼也僅限於穿越者部使用,歸化民可不會有人這麼大膽。

安西快速翻看了一下口供,點點頭道:“幹得不錯,這事要是再拖下去,也會影響民眾的緒。既然人都抓到了,那就走程式吧。”

安西所說的走程式即是指走司法程式,不過目前高雄港這邊還並沒有健全完善的司法系,真要完全按照司法流程走,那還必須得把這幾個人先押回澎湖審訊,判決之後在送到海南島或其他地方的苦役營中服役。

陳一鑫提醒道:“教練,這要走流程的話,送回澎湖判決,出了結果之後再在這邊公佈訊息,前前後後大概又得多等四五天,這對安民眾的緒不利吧?”

安西略一沉,也覺得陳一鑫這話說得有道理,這些新移民來到這未開發之地,對他們而言未來一切都尚未可知,在目前這個階段對海漢方的心理依賴程度是非常大的。如果他們覺得連基本的個人財都無法得到方的保護,的確有可能會在民眾當中引起更多的不安緒。

“你的是意思是簡化流程,就地理?”安西反問道。

陳一鑫點點頭道:“按照之前的做法,軍管地區、軍管時期,對犯罪活都是從重從嚴罰。我聽錢將軍說過以前在黑土港剛開埠的時候,還有過當眾宣判行刑吊死犯人的況。雖說我們營地裡發生的失竊案還不至於判死罪,但及時必要的懲戒措施,還是能起到震懾不安分的人,安普通民眾的作用。”

安西想了想,便肯定了陳一鑫的意見:“那乾脆就不要往後拖了,今天下午提前半個小時放工,然後在營區外開個公判大會。”

“好,我馬上去安排。”陳一鑫起向安西敬了個軍禮,便告辭離開了。

當天下午,移民們被集中到營區外的海灘上,他們被告知等下將在這裡對前些天數起盜竊案的犯人進行公開判決。不管是懷著看熱鬧還是別的什麼心態,民眾們對此倒是都表現出了比較關注的態度。特別是從廣東送來的數百名新移民,只知道這裡的地方府職能已經完全被海漢的管理機構所取代,還尚未真正見識過海漢的打擊犯罪手段,這個公開審判對於他們來說也算是一種新的經歷。

陳一鑫抓這中間的時間在海灘上用各種包裝木箱和修建棚屋用的預製板材臨時搭了個四尺多高的臺子,以供安西發表講話使用。不過略微有點憾的是海漢庫存的高音喇叭已經為數不多,高雄港這邊並沒有這種高階裝置,安西的講話也只能用鐵皮喇叭人擴音了。好在安西在穿越後也在基層幹了一段時間的群眾工作,對於這種舉著鐵皮喇叭演說的宣傳方式倒是並不陌生。

“這讓我想起了五年前剛開始帶著人建設鹽場公社的時候。”安西從陳一鑫手裡接過鐵皮喇叭,手指輕輕在上面敲了敲:“當時就靠著這玩意兒指揮手下搬磚,我那時候還沒學會海南方言,說的話他們都聽不懂,他們說的話我也聽不明白,著急得不得了,半天下來嗓子就啞掉了。”

“想不到五年之後我們還是得繼續玩這個。”陳一鑫哈哈笑道:“等下你要是嗓子頂不住了,給我打手勢,我上臺替換你。”

“沒那麼嚴重,行了,我看時候也不早了,開始吧!”安西收起笑意,朝陳一鑫點頭示意,然後走上發言臺。

安西的出現立刻吸引了臺下席地而坐的民眾目,他這些日子在各個施工現場和移民營區都巡視了若干次,所有人都認得這位海漢首長,也知道他的份就是本地的父母

“各位父老鄉親,各位海漢公民,今天,我們在這裡召開高雄港公捕公判大會!高雄港管理委員會,海漢民團駐高雄港部隊,以及高雄港公安局,將對近期在移民營實施盜竊作案的黃丙昆等四名罪犯進行公開宣判。”

安西的聲音迴盪在海灘上,雖然下面黑地坐了上千人旁聽,但在這個時候都是一片寂靜,並沒有人頭接耳議論。有小孩試圖要跑出去玩耍,也被大人抱在懷中,唯恐其擾了會場的秩序。

會場的周圍每隔數米就有一名荷槍實彈的海漢民團士兵,為了能夠把場面做足,陳一鑫已經出了手頭上的所有機力量。除了在幾艘作戰船隻上待命的水手外,其他隸屬於軍方的人員全部都已經出

在安西所站的臺下,更是麻麻地站著兩排士兵,將臺子與下面的人群區隔開來。即便是場中發生什麼異,這種保障也可以護衛安西的人安全。

“……民團軍陳一鑫中校親臨犯罪現場勘測,指明瞭案件的偵破方向,並迅速抓獲了罪犯,人贓並獲,追回了之前數起失竊案的所有涉案財……”

花花轎子眾人抬,陳一鑫把安西捧得這麼高,安西當然也不吝在發言中幫陳一鑫刷一刷存在。安西在海漢系中混了幾年,這種默契本無需事先言明,自然知道該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樣的方式表現出來最為合適。

“帶犯人上來!”

隨著安西一聲令下,陳一鑫將手輕輕一招,已經準備好的民團士兵就如拎小一般將四名五花大綁的罪犯拎到臺上,順勢便按到地板上跪著。

“經查,黃丙昆等四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犯罪行為已在本地民間造極壞的影響。按照《海漢治安管理罰條例》,以及《臨時軍管區管理辦法》,經高雄港管委會、駐港民團及司法單位合議之後,我代表海漢執委會及海漢司法部,宣佈對其以下懲戒措施。”

安西稍稍停頓了一下,見臺下觀眾的眼都集中在自己這邊,這才繼續宣佈道:“人犯黃丙昆、鄭爾、廖貫,因盜竊罪判苦役三年六個月;人犯蘇旦,因其未直接參與盜竊犯罪活,只以合謀論,判苦役六個月。以上人犯,即日押赴海南苦役勞教場所服役。”

單以刑期而論,安西的量刑的確比較偏重,比如在三亞抓到這種涉案金額不算大的小,一般頂多就判一到兩年的刑期。不過這幾個倒黴鬼下手的時機和地點也的確不對,新民地剛剛開建,正是治安機關要殺儆猴的時候,他們就自撞到槍口上了。想要在苦役營裡熬完這段刑期,他們就算不死也得層皮了。

這個判決實際上並沒有過海漢司法部的核定,可以說其實就是安西和陳一鑫商量出的結果而已,不過非常時期行非常事,在高雄港目前這種機構不健全的社會形態下由管委會臨時代為行使司法權,即便是顧凱知道了也沒什麼可以挑刺的地方。相比這些小賊的個人命運,當然是維護海漢治下地區安定的局面更為重要,只要能起到合理打擊犯罪的作用,這種細節並不會有什麼不知趣的聖母去抱著法律條文摳字眼。

陳一鑫做個手勢,臺上計程車兵立刻把這幾名罪犯又拎下了臺。不過安西的演說還並沒有就此結束,既然已經弄出了這麼打的聲勢,那肯定是要借題發揮再多說幾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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