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綜之一個大佬的誕生》第792章 做實意外,投名狀值幾條命?(2)

作者:青山曾見我·4個月前

但一方堂口大哥這種份的人,會進苦窯的卻不多見。

有錢、有勢、有大佬,港警還是收錢的——不是特別倒黴的,哪那麼容易抓?

畢竟都混到一方堂口大哥了,砍人、易,怎麼也很會自己去。

他問了問這些人都犯的什麼案子進來的,各自又都是幾進宮。

很快選中兩個持槍搶劫金鋪的爛仔,一個多次販毒被抓的爛仔。

沒什麼意外,這三個基本都得蹲幾十年。

幫忙殺個人而已——代做事的還是道上有名的大哥,為什麼不做?

浴室捅死了也不一定能查到,就算查到也無所謂。

左右都是蹲一輩子,幫家裡人賺二十萬不好嗎?

這幾人都是幾進宮的貨本不用教,各自將唯一能用的牙刷磨尖之後藏在上。

羅繼沒什麼閒聊的心——找到人做事之後就靠在牆上休息。

還沒等到晚上,管教就通知有律師來探視他。

戴上手銬,他被押送到探視間。

來見他的律師很面——什麼他不知道,但之前跟蛇仔強一起喝酒時見過幾次。

管教將他的手銬鎖在椅子上,確保他不會暴起傷人就出去了。

這就是港島法律:

任何試圖竊聽或干預律師與客戶通的行為,均屬違法,可能構對司法公正和基本權利的侵犯。

律師等門外的腳步聲消失,才正式開口。

“羅先生,我們之前見過。”

“我是和輝管理公司的法律顧問,也是餘先生的私人律師。”

一邊說著,一邊從包裡取出兩張名片放在羅繼面前。

這個律師陳浩宇,他自己經營著一家浩宇律師事務所。

另一張名片是魚的,顯然是在證明他說的話。

“我見過你——有一次和蛇仔強喝酒,你過來敬酒時他介紹過。”

“找我什麼事?”

“為什麼是你來,我老闆人呢?”

既然認識他,那證明份的流程就可以跳過了。

陳浩宇收回名片,從包裡取出一份報紙,上面是港警釋出的通緝令,倪坤的照片就在上面。

滿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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