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張俊和駱知秋過電話談,談到了文世傑想要承包華林縣政府大樓的事。
駱知秋笑道:“他真的願意承包?”
張俊笑道:“這還有假?他當著我的面做出的承諾,不至於事後反悔吧?”
駱知秋嘖嘖讚歎道:“張俊,你辦事能力真的是一流!沒想到這麼快就有了結果。價格怎麼樣呢?他肯出多錢承包?”
張俊道:“價格是我出的,每年五千萬。”
駱知秋髮出一聲驚呼。
張俊問道:“怎麼了?”
駱知秋再次啊了一聲:“張俊,我真的沒想到,你能租出這麼高的價錢!文世傑沒有異議嗎?”
張俊道:“他沒有討價還價,我看他說得頭頭是道,看樣子對大型商場也是有過研究的。”
駱知秋道:“華林縣的樓房,能租這麼高的價錢嗎?”
張俊道:“樓房的面積有那麼大,而且地段也好,我以為是值這個價的。”
駱知秋道:“那太好了!一年能租出去五千萬!十年時間就能回本!”
張俊道:“是的。”
駱知秋道:“你看看,同樣一座樓,華林縣政府租下來,每年只有150萬的收益,進行商業運作的話,每年有5000萬!這差得也太多了一些。”
張俊道:“這個事,我們得儘快落實到位,以免夜長夢多!”
駱知秋道:“嗯,張俊,你和文世傑再敲定一下,問問他什麼時候可以租下來。”
張俊道:“此事他一個人可以做主,不用開會討論。我的意見是,儘快簽訂合同,然後讓華林縣政府搬出去。此事還得駱姐出面。”
駱知秋道:“好,只要合同一簽,我就督促他們搬走。”
微微沉,說道:“張俊,其實我的目的,並不只是把大樓騰出來。我還想借此機會,調整一下華林縣的人事。”
張俊心想,駱知秋胃口真是大,剛來不久,就想染指重要的人事。
人事是楊傳信手裡最大的權力,他怎麼可能輕易讓給駱知秋?
就算駱知秋在常委會上提出來,就算常委會上獲得過,但在的人事任命上,楊傳信也絕對不會讓駱知秋提名的人獲選。
張俊道:“駱姐,人事問題,我覺得不宜之過急。”
駱知秋道:“張俊,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可是我手底下沒有幾個可用的人,什麼事都很難展開。還有,華林縣在建設辦公樓的事上,明顯是有失偏頗的,我正好借這個機會,換掉一兩個人。我並不是說,我一定要培養自己的勢力,我只是想有幾個用得順手的人。張俊,你能明白我的想法吧?”
張俊嗯了一聲:“駱姐,我知道你的用意。可是此事真的不能太急。楊書記在市裡的勢力,不是隨便可以撼的。如果你這麼著急表現出想要和他對抗的心思,就會引起他的反和防備,甚至會起到相反的作用。”
駱知秋道:“那我應該怎麼做呢?不管我什麼時候想要培養人才,不都要和他產生衝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