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緣》第499章 升米恩,斗米仇.1(1)

作者:到點兒吃飯·7個月前

老夫人點到為止,轉開話鋒。

傑卻沒有立刻接話。

一旁的沈氏見狀主告退,出去時還不忘將候在門外的丫鬟也一併遣到別去。

看著房門完全閉合,老夫人方才緩緩吐出一個字:“說。”

.

趙氏自江南遠嫁京,隨行的婆子正是媽丁氏。

丁氏有個兒,名玉蘭,當年趙氏嫁進上家,玉蘭也才一歲,稍只留意年紀,不難發現玉蘭本不可能是丁氏親生的,但趙氏卻從未對此有過論說。

可惜進京沒幾年,丁氏便因病去世,玉蘭沒了娘,便去夫人面前哭。

想到自便得丁氏悉心照料,趙氏屋及烏,對玉蘭確實又再多了寬容,除月錢優於他人外,還不時予以另外的補。

若說單就這樣還不足以說明趙氏對玉蘭寬大,那便再來細說一下玉蘭的份。

.

大戶人家下人多,同為奴籍,卻還分“家生的”與“外來的”。

“家生奴”世代控,在用人上邊,主家自然相對偏向更知底細的他們,若才德皆優,則“家生奴”也更易獲得委任要職位,其中自然就包括家族中油水多的各種差及產業管理,乃至於能夠最終升任“管家”這樣的要職。

但比之“外來奴”裡還有部分人可以倚仗“活契”或恩赦贖籍,“家生奴”則為終生僕役,除非主家提供文書主放免,否則嚴,且不管生死嫁娶,皆無自主的可能。

而這嫁娶之事,基本就是從自家奴僕裡直接指配,所生孩子,也就順理章變為下一代家生奴。

這些事早有定式,可對於奴僕,尤其婢,嫁人無異於另外一場生死定論。

指個老實的,能得溫飽,能希冀安穩,若是嫁的惡漢,指不定什麼時候小命都沒了。

.

府的戶冊裡,玉蘭是以夫人母的兒登記在冊,歸於家生。

如今上家負責辦下人婚事的,便是夫人趙氏旁的院掌事李媽媽,都是先由初步篩選適配的男,再將名單提請趙氏定奪。

而老夫人作為這家最高權威,也只在關乎籍、對外聯姻及重要僕役如管家子侍婢的婚事時才會被請來做最終拍板人。

一般來說,高門大戶為多些繁育家生奴僕,時常是在娃娃十五歲前就已經給做了婚配。

家雖沒有到這麼早,但也基本是在娃十八歲時就會給找婆家。

而玉蘭都過了二十還沒嫁人,並非府裡沒有給安排,恰恰相反,早在十七那年就已經給找,卻是自己不願意,地又像當年那般去跪在趙氏面前哭。

趙氏一時心,想著十七確實小了點,便破天荒遂了的意,可還是讓李氏悄悄去周邊打聽,想說看看有無哪家比較像樣的鰥夫之類,甚至都已經想好,到時提前求請自家婆母出面,籤辦“放良文書”,使其了奴籍,即便續絃,也是高嫁。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