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令負責發放鹽引的機構,多印一部分‘鹽引’即可。
章得象明白超發的危害,丁謂自然也是清楚的。
不過,在他看來,適當的超發是沒什麼問題的。
如今京師的引鋪中,不知多引沒有換實,這些便是超發的空間。
(PS:‘引’和‘鹽引’本質上其實是一回事,引是鹽引的雛形,區別在於沒有獨立設定某個機構統一負責)
另一邊,呂夷簡也覺得鈔引制很不錯。
雖然他和丁謂達了部分共識,但合作歸合作,該競爭的東西,還是得競爭的。
如財權。
而今,三司衙門中的關鍵職位,很多都是丁謂的人。
鈔引制度如果能夠得到家的認可,他完全可以藉著機會,將負責鈔引的部門從三司中摘出來。
鹽利有多厚,在座的人都清楚。
況且,鹽引在某些方面還和子類似,可以預見,一旦鈔引制正式實行,這個機構的權重絕對會大幅度增加。
參考國朝歷代天子的子,將這等關鍵部門從三司中摘出來,也是符合祖宗法度的。
限制!
分權!
屆時,若是提出此意,想必家是不會拒絕的。
“下以為,此法不夠適宜。”
沒過多久,張士遜站了出來,對於鈔引法,他表示了明確的反對。
“多則賤,寡則貴!”
“鹽價貴的本原因,還是在於市面上的鹽了,唯有讓市面上的鹽多了,鹽價才會便宜。”
“貨貴時,商貴通,鹽池裡的鹽,必須儘快輸送到百姓的手中,鹽才有價值,商人才能從中得利。”
“眼下的問題是什麼?”
“是貨流通不暢!”
“歸結底,還是吏治的問題!”
“然,鈔引法,有改革吏治問題嗎?”
“沒有!”
“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罷了。”
“為今之議,不過奪商之利也,歸於公且專之,商賈如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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