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兒童一次殺了40個匈奴人》第33章 公民權(1)

作者:九指神蓋·5個月前

馮麻是以一個海外富商的份來到羅馬城。無論從秦風商行的財富規模,還是從馮麻的裝束形象,一眼看去,人皆可以知道馮麻是一個豪奢的富商。

但是即便是這樣的富商,在羅馬城也並沒有到足夠的尊重。

羅馬是一個公民社會。

羅馬城的權力屬於全公民,這話聽起來很好聽,但是公民並不是羅馬城的全部。

只有差不多10%左右的羅馬人才是公民,其他的包括馮麻這樣的,被界定為外邦人,此外還有大量的奴隸。

羅馬城的繁榮,是由無數奴隸、外邦人和公民共同實現的,但是在羅馬城,有權力的卻只有不到一的公民。

公民、奴隸和外邦人,各自有不同的權利。

馮麻這樣的外邦商人,適用不同於公民法的萬民法。

所以便是馮麻這樣的大富商也沒有在羅馬購置田產和與公民結婚的權利。

上流社會需要馮麻從大秦運來的那些奢侈品,需要馮麻在羅馬城繳納的商稅和關稅,但是上流社會的歡宴之中,卻不歡迎馮麻這樣來路不明的人。

這和大秦並不一樣。

雖然從商鞅時期,大秦就已經有了抑制商業的政策,但是大秦依舊接納商人為社會的一部分。

不說呂不韋這樣曾經投資皇朝的人,就是寡婦清這樣的富商也能和始皇帝同席宴飲。

大秦也從來不排斥外邦之人。商鞅、李斯,甚至蒙家父子,都來自於六國,最終一樣進大秦的政治中心。

在政治上,大秦是真正的海納百川。只要有所才幹,無論你來自何方,曾經是什麼地位,都有機會得到重用。

百里奚曾經是奴隸,在大秦不僅能夠朝為輔佐朝政,他的兒子孟明視還為一代名將,統領大秦的軍隊。

羅馬這樣等級森嚴的公民和奴隸制度,將外邦人排斥在國家政治之外的這種行為,在馮麻看來,簡直是愚蠢之極。

不過進扶蘇朝,朝廷在任用外邦人方面,似乎又有變化。鞏侯張誠曾經特別要求,止使用倭人為吏,甚至止倭人踏大秦本土。

明明倭島現在已經是大秦的一塊海外領地,鞏侯為何對倭島上的人懷有如此的敵意,這是很多人都想不懂的。

甚至曾經登上倭島的那些軍卒、軍和文士,他們也認為倭國人弱、溫和、貧弱,除了男之風上有一些下流之外,似乎並沒有什麼過錯。鞏侯對他們的敵意,從何而來呢?

每當有人跟張誠談起這件事的時候,他並不直接回答,而是非常嚴厲地終止掉這個話題,只說只要自己在一天,倭人不得腳踏大秦的領土。

任何人把倭人帶大秦領地,鞏侯和他的子孫將會生生世世追殺他們和他們的後裔。

這話說得極狠厲,看起來張誠也像是了真格的,所以再沒有人敢在張誠面前提及此事。

世人雖然不解,但是礙於張誠的權勢和如此兇殘的誓言,漸漸的,大家都瞭解了張誠的這個規矩,並且為民間的一大忌。

所有人都知道,你可以登上倭島,可以去那裡發財謀生,甚至可以在倭島擁有人、家眷,但是無論什麼況,生育的子永生永世都不準被帶回,否則你就會與張誠的子孫結下深仇大恨,永世不能化解。

馮麻行走在羅馬的街市上,即便他的奢華和華貴能得到無數人的矚目,但是那些傲慢的羅馬公民看他的眼神仍然讓他很不舒服,倍屈辱。

過去這幾年,馮麻在羅馬城的貿易規模和繳納稅金來算,他對羅馬的貢獻遠遠超過許許多多的羅馬公民,但是在這裡依舊被當做是一個外人。

不過前一陣,也有羅馬元老院的貴人私下裡來找馮麻說,據馮麻對羅馬城的貢獻,可以額外辦理手續,把馮麻份轉為羅馬公民的份。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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