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風流人物還看前世與今朝》第358章 列強借口(2)

作者:莫比烏斯光環·7個月前

一些標稱“理派”支援公約的“國際規則”,以X大歷史系教授陳默為代表,發表《公約是文明的進步》一文:“2005年前的文流轉,本質是全球化時代的文化互。今天的公約,是為這些‘歷史留問題’提供法律依據,避免更大的衝突。”

X海博館館長李宏在研討會上稱:“與其糾結‘是否歸還’,不如推國聯合研究。比如,我們可以與英國合作修復敦煌經卷,共研究果。”

前著名新聞人胡凋畔在《X球時報》撰文:“文在西方博館獲得更好保護,圓明園首若在1949年前留在中國,早已毀於文革!”

香港蘇富比前顧問徐品璋電視訪談:“西方收藏是中華文明的活廣告,追索文損害國際形象。”

X博話題 #文明不應有圍牆# :“大英博館每年接待600萬觀眾,比故宮更傳播中華文化!”

一些被前者冠以“新義和團”的民間組織和人士致力於揭公約的“不平等本質”。以“文保護志願者聯盟”為代表的民間團發起抗議,口號包括“文回家,不容談判!”、“1905年的條約,不是‘時效’,是恥辱!”

青年學者王雨桐在《觀察者網》發文《公約的“時效”是列強的“免罪符”》:“1900年八國聯軍洗劫北京時,可曾問過‘時效’?1920年法國強購敦煌經卷時,可曾簽過‘自願轉讓協議’?所謂‘國際規則’,不過是強者的遊戲!”

一些“務實派”推“以文換”的替代方案,自稱商務部員匿名:“我們正在與埃及、義大利協商,用部分文獻的數字版權(如高畫質掃描件、研究果共)換取他們對中國的支援。畢竟,這些文獻對他們的吸引力,可能比幾件文更大。”

前述所謂員的不知真假,但中國政府的舉措卻是接踵而來。首先是依據 《日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53條(止侵佔敵國文化產),向海牙國際法院起訴八國聯軍後裔政府;

公佈 1900年德軍元帥瓦德西日記:“我從頤和園帶走200箱珍寶,足夠買下整個波茨坦”;

暫停對簽署條約國發放文進出口許可證(業人士稱全球90%高古玉易依賴中國證書)。

對佳士得、蘇富比徵收 100%文特別稅(評論家表示此舉掐斷了西方拍賣行命脈)。

王月生在後世完全沒有在前世中那種舉重若輕、高瞻遠矚、竹在的穩健狀態。廢話,知道正確答案,誰對著試卷都會這樣。後世?後世的事他不是不知道嘛。

“行,行,你們就這樣吧,啊。早晚讓你們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王月生在自家客廳裡沒頭蒼蠅般撞,對著知道他肯定會生氣,特意從滬都趕來的馮小姐發洩著心中的怒火。

“我去年買了個表的,盧浮宮是吧,大英博館是吧。哎呀,德國的是啥來著”,王月生急得抓耳撓腮,“馮馮,你知道德國有啥博館能讓人一鍋端的那種嗎?”

“不知道,不過我聽說二戰末期德國人都是把文啊、黃金啥的藏在礦裡的,軍發現了好幾個呢”,馮小姐本著看熱鬧不怕事大、別人家孩子死不完的心態附和著。沒辦法,組織上也火大。

王月生眼睛一亮,道“行,讓他們先猖狂著。四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俄國人這次啥意思啊,西伯利亞有啥金銀啊?你知道嗎?”

“這個沒聽說過啊!”

“那看在你閨面子上,不搭理他們。國人也要籤那個狗屁《羅馬公約》?”

“這個,我跟你講啊,聽說國人跟咱們私下打招呼了,他們不會簽署,但會作為“觀察員份”施,要求公約加“文化多樣保護”條款”。

“我靠,你現在路子這麼野的嗎?訊息來源可靠嗎?”

“可靠,我前幾天去北京出差,聽機場拉活的出租汽車司機說的”。

王月生知道在自己這個雖然看似沒什麼實、但顧客圈子非常高大上的平臺上,肯定籍此建立了不社會關係,有些話題大家點到為止就行了。然後想了想,很鄭重地說“馮馮啊,這些年呢,你開始辦一件事,就是找人,按照大英博館和法國盧浮宮的藏品,先從中國藏品開始,一對一地做高仿。既要惟妙惟肖、不能一眼假,又要控制本”。

“你要幹嘛?附庸風雅啊?一個保羅·杜蘭畫廊不夠你臭的啦?一個伊還不夠,還想再包養幾個藝神?”

“你這婆娘,怎地憑空誣人清白。我就是想建個家族博館,把那些東西擺出來自己看不行嗎?”

“行,您老人家有錢,幹啥不行啊。不過,真的要把這兩家的藏品全都高仿一遍,恐怕你這點收還不夠看。而且,那兩家好多東西都沒公開展示過,哪搞來那麼詳細的資訊啊?”

“我只要看結果”。話一齣口,王月生便知道為什麼此間老闆那麼說這句話了,果然說出來很爽的。中高聲誦著,“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打工人”。不管背後砸來的沙發上的靠枕,換上雨靴、戴上草帽,去花園裡鋤地去了。梅雨初歇,天青如洗,是幹活的好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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