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第1613章 替嫁10(1)

作者:林喵喵·8個月前

這樣置,既將那兩個有外心的解決了,還將吳側太妃和姜二爺這兩個不懷好意的也趕走了,對府裡自然是好事,畢竟只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的,將這兩個不懷好意的人留在府裡,遲早還會帶來禍事,自然還是趕走較好。

清河郡王對邊兩個丫環竟然想勾搭二弟的事並沒什麼,也是了,在高門大戶裡,發生什麼古怪的事都不稀奇。

當然了,主要也是因為,清河郡王不喜歡那兩個丫環,所以無所謂對方勾不勾搭誰。

要不然,要是那兩個丫環是他的房裡人,他可能也不會這樣鎮定了。

不過要真是他房裡人,那兩個丫環也不會勾搭姜二爺了,畢竟跟著清河郡王更有前途。

這事對清河郡王也有些好,因這事是清河郡王會同清河太妃一起去理的,所以那兩千兩賠償,清河太妃也不好收進自己的私房,只放在了公中。

雖然比起清河太妃從公中薅走給小兒子的,完全不值得一提,但能彌補些虧空也好一些。

解決了這兩個有外心的,琳琅有心想解決清河郡王的弟弟姜三爺,但也知道,只要清河郡王沒靜,然後清河太妃一直管家,是沒辦法出手的,收拾得了姜二爺一家,是因為他們跟清河太妃有矛盾衝突。

所以琳琅暫時還沒法解決姜三爺侵佔清河王府的事。

這也是兩人明明是兄弟,但琳琅卻說姜三爺在吸清河郡王的原因,因為前面說過,老王爺過世後,幾個兄弟是分了家的,只是清河太妃還在,然後姜三爺又沒親,所以還一直住在府裡。

他跟姜二爺還不一樣,姜二爺是完全分了家,食住行完全是分開的,姜三爺因為清河太妃的緣故,食住行自然就沒完全分開,而一直吃的是公中的,用的是公中的——也就是清河郡王的。

要說長兄如父,給姜三爺一口吃喝倒也不值什麼,但養姜三爺是一口吃喝的事嗎?他花錢大手大腳的,買人,養人,自己還有一些奢華,等等,不知道要花多錢,全是清河郡王出。

當然了,清河太妃也知道,公中給兩兄弟是有定例的,不可能無限地給小兒子,所以便薅公中的羊,再加上自己的己,拿給小兒子花用。

只可惜姜三爺花錢太大手大腳了,縱然王府一年有十幾萬兩的收,竟然也架不住他的開銷——琳琅看了,他一個月就要開銷好幾千兩甚至上萬兩,好像家裡開著銀礦,錢是大風颳來的一樣,如此,王府的收就是再多,也架不住他這樣花啊,畢竟賺錢不會,真要敗家,花錢還不會嗎?再多的錢也能花,現在姜三爺就是這樣一種況。

而清河王爺就太節省了,一個月一千兩也花不了。

自己省著,也沒給府裡省下來積蓄,相反,府裡還在寅吃卯糧,因為錢全被姜三爺用了,如此,琳琅有時覺得,清河王爺有點像冤大頭,畢竟要換了,知道清河太妃如此薅王府羊給姜三爺,省什麼啊,會比姜三爺花的更多,將錢全花了,也不會留給姜三爺,反正自己了,總比給姜三爺強吧,也不知道清河郡王是怎麼想的,竟然將錢省給姜三爺用。

而清河太妃呢,就更讓人無語了,難道不明白,慣子如殺子嗎?明知道兒子只有一個鎮國將軍的爵位,就那點俸祿,還放任他花錢大手大腳,那將來死了,是想讓小兒子一下子從雲端跌到泥地裡,然後崩潰嗎?

別說知道小兒子的爵位太低,將來沒多錢,所以才會現在薅錢給小兒子,要不管管姜三爺,將王府的錢薅走再多,姜三爺也會全部花本不會將給的錢存起來,將來分府出去用。

不會覺得過世了,清河郡王還能一直養著小兒子吧?

看清河郡王雖然沒去找清河太妃要管家權,但從他不反對下人的告狀就看的出來,他對姜三爺一直薅王府羊,其實是有意見的,只是古代講孝順,清河太妃又還活著,他不好吱聲罷了,但將來清河太妃要過世了,那是肯定不會繼續把自己省下來的大把錢給姜三爺的。

不提姜三爺一直把王府的錢當他的錢,肆意揮霍,卻說琳琅調查原死因,還是沒任何進展。

清河郡王跟丁妃沒聯絡,也沒看到誰聯絡那些傳小話的人,跟清河王府有來往的姑娘,也沒看到誰是可疑的。

以前的世界裡,要是到這樣懸疑的況,過監控各方,總能找到一些蛛馬跡,像這一次這樣,進來這麼長時間了,啥線索也沒有的況,還是非常見的。

要是原掛了不是意外,那這個兇手藏的深的。

其實據李三娘死兩次原死一次來看,原掛了,絕對不是意外,畢竟不可能有那麼多巧合,一個王府,能讓人死三次,只可能是有人在暗地裡行兇。

兇手沒查到,倒是很快,清河太妃給姜三爺娶來管他的老婆進門了。

姜三比琳琅小三歲,但顯的很穩重,這也很正常,畢竟是清河太妃娶回來,要管得住兒子的人,那自然就得穩重一點,要不然,也是個心不定的,那還怎麼管得住姜三爺呢?

清河太妃給姜三爺選的這個人,似乎是選對了,因為這個姜三進門後,看著姜三爺滿屋子人,外面還有相好的,又跟府裡其他丫環媳婦不清不白,一點也不介意,不像有些不穩重的,看著姜三爺這個樣子,可能會氣死了,跟姜三爺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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