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趙禎之所以謂之以“仁”,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而他對天下子民和員的仁德和寬厚無疑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對丁謂這樣的人他尚且能夠無條件地予以寬宥,那這世間又還有什麼人和什麼事是他所不能包容和諒的呢?
天聖四年四月,繼不久前恩賞了後晉皇族石氏的後人之後,趙禎再又給後唐莊宗李存勖的曾孫李佑加了,李佑由安德軍節度推改為西京留守推。當然,此事的緣由是因為李佑主向朝廷上疏請求回任職以方便他祭掃祖陵。
五月,趙禎又把他的仁撒播給了一群極為特殊的人——死囚。
要說這件事我們就首先得提到另一個人,而且是一個牛人——燕肅。此人在宋史裡毫無名氣,但他卻改變了宋朝在此之後的死刑制度,更是讓無數已經行將走到奈何橋邊的人對他激涕零。
燕肅(西元961年——西元1040年),字穆之,青州益都人,後隨其父舉家搬遷至曹州(今山東菏澤)。此人直到四十歲才考中進士,但這不礙事,畢竟他差一點就活了整整八十歲。燕肅先後在陝西、蜀川、河南、安徽、浙江、嶺南等多地為且多是掌理當地的司法和刑獄工作,後擢升至龍圖閣直學士並以禮部侍郎致仕。
比起為的政績,燕肅在音律(樂)、文學、藝、書畫和自然科學等領域的就更為人所樂道。他博學多長,尤其擅長詩詞繪畫,至今仍存有他的畫作《秦岫漁歌》《江山雪霽》《夏溪圖》《春山圖》《冬晴釣艇圖》等將近四十幅作品,其中他的《春山圖》和《寒林巖雪圖》現均收藏於故宮博院。
我們在這裡需要特別提及的是燕肅在自然科學和械製造上面的建樹,此人僅憑歷史殘存下來的零散資料就功地造出了指南車和記裡鼓車。前者是我國古代利用差速齒原理製造出來的一種用來測定行進方向的儀,簡單來說就是無論車怎麼運轉,這個裝置上面的那個小人的手指總是指向的南方。因此,這個東西也司南車,但到了宋朝時它的製造方法早已失傳。至於記裡鼓車,它則是一臺用來記錄車輛行程的儀。在這個儀上面有兩個負責敲鼓(鈴)的小木人,車輛每行一里,儀下面的這個小木人就敲鼓一下,車輛每行十里,儀上面的這個小木人就敲鼓(鈴)一次,而它的製作工藝在宋朝時也是早已失傳。
燕肅的厲害之就在於他只是憑藉一些流傳下來零星的碎片資訊便功地將這兩種儀功地給復原了出來。不過,相比這兩個玩意兒,他造出來的有獨立智慧財產權的計時——宋朝版的蓮花才是最讓他此生引以為傲的作品。
宋代的計時仍然是承用唐代的浮箭刻計時,但這個東西有個明顯的缺點,它的誤差很大,本談不上準確,更無法言及確。在浮箭的基礎上,燕肅經過長期鑽研設計出了蓮花這種新的計時工。蓮花一經問世就博得眾人的一致好評,宋仁宗在西元1036年更是頒佈詔令讓全國通用此,我們在後面將會著重提到的那位大佬——主持過北宋對西夏戰事且讓范仲淹和韓琦這兩位北宋名臣都給他打過下手當過小弟的夏竦曾對此高度評價道:秒忽無差。北宋第一文豪蘇東坡後來也是對其稱讚不已,對其直挑大拇指。
這還沒完,燕肅還有一項在當時堪稱偉大的自然科學研究果,他憑藉自己十餘年的觀察,最後對海和錢塘江大的形原因給出了一個在當時最為科學的解釋,那就是日月的引力所致。當時的人們對於這種自然現象無法解釋,於是就對其給出了神鬼之說,但燕肅在自己所著的《海論》裡明確指出:“日者眾之母,生於,故附之於日也;月者,太之,水者,故依之於月也。是故隨日而應月,依而附,故其盈於朔,虛於上下弦。”
以上種種連後來的英國科學技史家李約瑟也對其大為讚譽,他稱燕肅為中國的達芬奇。至於我個人,我認為他在這方面所取得的就僅次於北宋的另一位堪稱絕世天才的知識複合型人才——沈括,但恕我直言,沈括在個人綜合才華上面不但是前無古人更是後人所無可超越的。
好了,我們已經扯得很遠了,現在迴歸正題。西元1026年5月,此時負責主理全國刑獄的燕肅向宋仁宗上疏請求將全國死刑犯的死刑複核權全部收歸中央政府。
他在奏表裡說道:“唐太宗時期,凡是京師的死刑犯都需五次複核方能決,全國其他地方則是需要經過三次複核才能決,正因如此才讓很多人免於死刑。貞觀四年斷死罪29件,開元二十五年也才58件,但我朝單是在去年就斷了2436件死罪。京師的死刑案件雖然需要過複核才能最終決斷,但全國其他地方卻有很多有待商榷的死刑案犯因為沒能由朝廷實行最終的複核制度而被死,州府一級的員在斷決死刑案之後往往在上報朝廷時有意把案加以增飾以定為鐵案,如此一來天下冤死之人頗多。所以,臣懇請陛下能夠將全國所有的死刑案件都由中央複核一次方可決斷,如此方可彰顯陛下和朝廷對天下蒼生的欽恤之意。”
這裡我們就來說一下宋朝的死刑制度。
趙匡胤登基稱帝之後,全國的死刑核准權雖然在名義和形式上被收歸了中央,但這基本上也就是一個形式而已,地方政府在上報案和理意見後,朝廷這邊基本上就是打個勾了事,由朝廷出面對案件進行嚴格複核這個程式幾乎就是形同虛設。燕肅的意見就是朝廷要對全國的死刑案件都進行復核,而不是僅僅只負責閱覽和打勾。
還記得我們前面說過的北宋名臣張詠嗎?他在做地方時可是親手幹掉了好些個惡人,而且是直接以方的名義正大明地殺,殺完之後他再向朝廷彙報,朝廷這邊看完卷宗之後隨即批示一個:已閱,證據確鑿,殺得對。這是有名的賢臣張詠,但如果遇到的是昏惡吏呢?
趙禎看完燕肅的這份奏表直接將其原樣轉給了中書省,意思就是想就此事徵求一下中書省的意見。宰相王曾據此回道:“如果天下所有的死刑案件都要經過朝廷的複核,那麼這工作量也實在是太大了,全國待決的死刑犯更是會因此而塞滿牢獄從而遲遲都得不到最終的決斷。依臣看來,對那些十惡不赦之罪就不必複核了,我們只對那些有疑或者明顯判決過重的死刑案件進行復核即可。”
趙禎想了想,最後他還是同意了王曾的建議。趙禎隨即下詔:朕念生齒之繁,抵冒者眾;法有高下,有重輕,而有司巧避微文,一切致之重闢,豈稱朕好生之志哉!今令天下死罪有理可矜及刑名疑慮者,案以聞,有司毋得舉駁。
自此,宋朝才算是真正意義上做到了將天下的死刑複核權收歸中央,這項政策的出臺和實施無疑讓很多人得以活命,此舉更是讓那些冤假錯案得以有機會沉冤昭雪。不過,這事在的執行上還是不夠徹底,宋朝的那些邊疆大吏仍然是有先斬後奏的臨機決之權,比如益州都府和幷州太原府的知府大人,再比如後來宋夏戰爭發時陝西四路的經略使大人,這些人都有臨機決殺和先斬後奏的特權。當然,這其實也是由上述之地的特殊所致的,要知道這些地方在宋朝可是屬於邊地,那幾乎就等同於司法特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