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為其“主”(一)
段煊站在宴會廳的水晶燈下,手裡端著一杯剛取來的威士忌,琥珀的酒在燈下微微晃。
他的目越過人群,落在正與人談的夏知願上。
穿了一件墨綠的長,頭髮鬆鬆地挽在腦後,耳邊墜著一對小小的翡翠耳環,襯得脖頸修長白皙。
三年港城的歷練,讓上多了一種從前沒有的東西——不是職場的凌厲,也不是商場上練就的圓,而是一種更斂的、沉甸甸的從容。
正跟一個本地地產商說著什麼,角掛著恰到好的微笑,微微側著頭,姿態專注而認真。
那人說了句什麼,輕輕笑了,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作優雅。
段煊看著這一幕,心裡某個地方被輕輕撥了一下。
他這兩年滿世界跑,拍了極地的冰川、非洲的草原、南的鹽湖,鏡頭裡裝滿了壯麗的風景和異域的面孔。
他以為自己已經習慣了這種漂泊的生活,也以為自己可以把想念每個月幾條訊息、幾通電話。
可此刻,當他站在宴會廳的角落裡,隔著觥籌錯的人海看著,他才發現自己錯了。
想念這種東西,不是你走遠了就會變淡的。
恰恰相反,你走得越遠,它在心裡紮就越深。
他把酒杯放在一個侍者的托盤裡,邁步朝夏知願走去。
人群在他面前自分開,又在他後合攏。
有人認出他來,想上來寒暄兩句,被他一個眼神擋了回去。
他今晚沒有興致應酬,他只想做一件事——走到面前,和說說,自己離開這兩個月,有多想。
兩步之遙。
只差兩步就能站到側的時候,一隻手了出來,不偏不倚地擋在了段煊的面前。
腳步頓住了。
他低頭看了看那隻手——骨節分明,修長有力,食指上戴著一枚款式簡潔的銀戒。
然後段煊抬起頭,對上了一雙平靜眼睛。
林澤站在夏知願側,形筆,一剪裁考究的深灰西裝將他襯得沉穩幹練。
三年前那個坐在夏知願對面、雙手規規矩矩放在膝蓋上的頭小子,已經不見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舉手投足間都帶著職業英氣場的男人。
他的表很客氣,客氣到挑不出任何病。
但他的眼神很堅定,堅定到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小段總。”林澤的聲音不高不低,剛好能讓段煊聽清楚,又不至於驚旁邊的人,“今日夏總的男伴是我。您這樣不管不顧地走過來,我會很難做的。”
。誕荒些有得覺然忽,他著看煊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