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這個人在他面前連話都說不利索,被他幾句話就堵得面紅耳赤。
如今居然能這樣不卑不地擋在他面前。
港城這個地方,果然很養人。
“小林,”段煊把手進袋裡,姿態閒適得像是在自家客廳,“你這話我可就不聽了。”
他的語氣帶著一種玩世不恭的隨意,像是在跟一個老朋友開玩笑。
但林澤聽得出來,那笑意底下著的東西——不是憤怒,而是一種被冒犯之後的、居高臨下的不悅。
“我也就出去拍了兩個月照片,”段煊歪了歪頭,目越過林澤的肩膀,落在夏知願上。
還在跟人說話,似乎沒有注意到這邊的靜。
“怎麼你就忘了——我是你上司的男朋友?”
他把“男朋友”三個字咬得很輕,但每一個音節都像一顆釘子,不偏不倚地釘進了林澤面前的地板裡。
這不是炫耀,這是宣示。
林澤的表沒有任何變化。
他微微側了側,不聲地又往段煊面前挪了半步,把那條通往夏知願的通道擋得更嚴實了一些。
“說起來,”林澤的聲音不不慢,像是在跟段煊聊一件無關要的閒事,“今天的宴會廳有些悶呢。”
他一邊說,一邊抬起手,不慌不忙地鬆了鬆自己的領口。
這個作很隨意,隨意到像是真的只是因為覺得熱。
但當他的手指解開領口最上面那顆釦子的時候,一段脖頸就這麼了出來——
以及脖頸上那抹紅痕。
不深不淺,剛好能被人看清。
像是被什麼東西輕輕吮出來的,又像是被誰的指尖反覆挲過,留下一小片曖昧的、褪不去的緋。
段煊的目落在那個痕跡上,整個人像是被按下了暫停鍵。
他的瞳孔微微收了一下,他的手指在袋裡攥了,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那個位置。
那個。
他太悉了。
他和夏知願在一起的那些夜晚,他的也曾在脖頸同樣的位置流連過,留下過同樣的痕跡。
他知道那意味著什麼——那不是不小心出來的淤青,那是有人刻意留下的標記。
是一個年人在用一種最原始、最直白的方式告訴所有人:這個人,有主了。
!慣習的願知夏是這——下一了滾結的煊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