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苗案件結束之後不到一個星期,刑偵支隊這邊再次接到了報案。
下午4時17分,刑偵支隊的報警電話突然急促響起,聽筒裡傳來一個帶著明顯抖的聲音,語氣慌而急促:“警察同志!救命!明塑膠廠的三號庫房裡,有一!是男的,已經沒氣了!我是廠裡的保安張浩!”
接警民警立刻安張浩的緒,同時快速記錄下關鍵資訊:案發地點為東城區明塑膠廠三號庫房,報警人張浩,系該廠保安,發現時間為下午4時15分左右,現場無明顯打鬥聲響,未發現可疑人員逃離。接警後,值班隊長李明第一時間召集隊員,攜帶現場勘查所需的全部裝備,包括多波段源、靜電吸附、指紋刷、足跡框、石膏、證袋、比例尺、執法記錄儀、相機等,火速趕往案發地點。警車鳴著警笛,一路疾馳,原本20分鐘的車程,僅用12分鐘就抵達了明塑膠廠門口。
明塑膠廠位於東城區城郊結合部,主營各類塑膠品、半品及塑膠原材料的生產和儲存,廠區佔地面積約8000平方米,分為生產區、倉儲區、辦公區和員工宿舍區,其中倉儲區共有五座獨立庫房,三號庫房位於倉儲區的最西側,鄰廠區圍牆,主要用於儲存廢舊塑膠原材料和部分滯銷的塑膠品,平時很有人進出,只有保安每日巡邏時會例行檢查。該廠近期於半停產狀態,大部分員工已經放假,廠區僅有數值班人員和保安堅守崗位,人員流極小,這也給現場勘查和線索排查帶來了一定的特殊。
警車抵達廠區門口時,保安張浩正站在門口焦急地踱步,臉慘白,雙手不停地發抖,看到警車駛來,立刻快步迎了上來,聲音依舊帶著未平復的恐懼:“警察同志,你們可來了!就在三號庫房裡,我不敢,也不敢讓其他人靠近,一直守在這裡!”
李明下車後,首先對張浩進行了簡單的安,讓他稍微平復緒,隨後迅速部署工作:“小楊、小孫,你們兩人立刻攜帶勘查裝備,進三號庫房開展現場勘查工作,嚴格按照現場勘查規範,從外圍到中心,從地面到牆面,細緻排查每一個角落,重點尋找指紋、足跡、髮、纖維等各類痕跡證,做好現場固定、提取和記錄工作,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確保勘查過程規範、痕跡證不被破壞;小周,你負責詢問張浩,詳細瞭解他發現的全過程,包括巡邏路線、發現時間、現場當時的狀態、是否看到可疑人員或聽到異常聲響,以及近期廠區的異常況,做好詢問筆錄,務必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其他隊員,負責封鎖現場,在三號庫房周邊設定警戒線,止無關人員進,同時對廠區出口、圍牆周邊進行布控,排查是否有可疑人員留的痕跡,協助小楊、小孫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明白,李隊!”所有隊員齊聲應道,立刻按照李明的部署展開行。小楊和小孫迅速穿戴好勘查服、手套、鞋套,攜帶勘查裝備,跟著張浩來到三號庫房門口。小周則將張浩帶到廠區保安室,準備開展詢問工作。李明則留在現場外圍,統籌指揮全域,時不時檢視現場勘查的進展,叮囑隊員們務必嚴謹細緻,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細微的線索。
三號庫房為磚混結構,牆為灰磚牆,屋頂為鋼結構,屋面覆蓋著金屬彩鋼板,庫房大門為雙扇鐵皮門,門採用普通掛鎖鎖閉,掛鎖無明顯撬痕跡,鎖芯完好,表面無新鮮劃痕,初步判斷嫌疑人可能是過其他方式進庫房,或者持有庫房鑰匙。庫房門口堆放著一些廢棄的塑膠包裝袋和破舊的木質托盤,地面散落著量塑膠顆粒,這與塑膠廠的倉儲環境相符。小楊首先對庫房門口進行了初步勘查,他拿出相機,從不同角度對庫房大門、門口的堆放、地面痕跡進行拍照固定,確保每一個細節都能清晰留存,隨後使用多波段源,對門、掛鎖、門把手進行細緻照,尋找潛在的指紋和痕跡。
“小孫,你先對庫房門口的地面進行勘查,重點排查是否有新鮮足跡,我負責門和掛鎖的痕跡提取。”小楊一邊說著,一邊將多波段源調整至合適的波段,對準門把手進行照。由於庫房門口長期堆放塑膠品,地面覆蓋著一層薄薄的灰塵,這為足跡的留存提供了有利條件。小孫拿出寬幅足跡燈,蹲在地面上,緩慢移燈,仔細觀察地面的每一痕跡,同時拿出刷,輕輕清理地面的灰塵,避免破壞潛在的足跡。
經過幾分鐘的細緻勘查,小孫在庫房門口左側的地面上,發現了一枚模糊的足跡。這枚足跡位於一堆廢棄塑膠包裝袋的旁邊,部分被包裝袋遮擋,痕跡不夠完整,但能夠清晰看到鞋底的大致花紋。“小楊,這裡發現一枚足跡,初步判斷為新鮮足跡,應該是近期留下的。”小孫立刻說道,同時拿出足跡框和比例尺,將足跡框固定在足跡周圍,確保足跡完全於框,比例尺足跡邊緣,與足跡於同一平面,刻度一側朝向足跡,不遮擋任何痕跡,隨後用相機從正面、側面等不同角度進行拍照固定,詳細記錄足跡的位置、大小、形態和周邊環境。
小楊聽到後,暫時放下手中的工作,來到小孫邊,仔細觀察這枚足跡。“這枚足跡的尺碼大約為43碼,鞋底花紋為橫向條紋,中間有一道明顯的縱向凹槽,磨損痕跡中等,初步判斷為男足跡,鞋底材質應該是橡膠,推測嫌疑人年齡在25-45歲之間,高大約在175-180釐米,重中等。”小楊一邊觀察,一邊分析道,“由於地面灰塵較薄,足跡邊緣有些模糊,而且部分被遮擋,需要進行石膏灌注,提取完整的足跡模型,便於後續比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