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398章 我申請提交新的一組證據!(1)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審判長宣佈開庭,刑事案件流程也一樣。

首先宣被告人到庭,郭曉林被法警帶了進來,戴著手銬,坐在了被告人的位置上,也就是我們在電視電影中經常見到的中間那個框框裡。

兩個法警坐在旁邊負責看守。

郭父在那裡盯著兒子看,他已經很長時間沒見兒子了,這會覺兒子瘦了很多,也滄桑了很多。

但他不敢說話,來之前周雲已經把法庭上的紀律說的很清楚了,不要在那裡哭訴,也不要說話。

法院,或者說法是特別討厭這種擾法庭秩序的行為。

你以為你在那裡哭訴看起來十分淒涼就能引來法的同嗎?

不是的,法是不可能因為這個就同你,反而會覺得你事太多,戲太多。

為什麼,因為人家判案子每天見到的類似況太多太多了,別說法庭上哭訴了,法庭上直接在那裡跪著給法磕響頭裡喊“青天大老爺”的人都不

所以真的不要搞什麼盤外招,基本上這些東西都沒什麼卵用。

審判長這會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核實被告份,這一步看起來是子放屁,畢竟人是從看守所帶來的,之前檢察也都見過無數次了那還能錯了?

不,你要明白,法律程式上的這些都不是擺設,任何的程式,都是有過歷史教訓之後才會設立的。

核實完了,之後就是介紹合議庭員,經常做被告的都知道,這一步主要是為了問你是否申請回避。

這個時候你一般就回答不申請就行了。

之後就是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起訴狀,

起訴狀就是之前周雲看的那份,犯強罪,無認罪悔罪的傾向,沒有坦白和自首等法定從寬節,沒有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

因此建議判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宣讀完了,王民作為代理人宣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這裡他們直接要了一百萬。

因為刑事附帶民事不需要額外繳納訴訟費,所以可以隨便要,但至於不法院判多那就兩說了。

宣讀完了,審判長開口道:“被害人代理人,你對該起訴狀指控有無異議?”

民隨即道:“有異議,我覺得四年六個月判的太了,像是這種畜生,判十年也不為過!”

搐了一下,不過也沒說什麼,下面的書記員面無表的做著記錄。

“被告人,你對該起訴狀指控是否有異議?”

郭曉林回頭看了看周雲,隨即開口道:“有異議,我沒有犯罪,我們發生關係是雙方自願的行為。”

接下來就是公訴人訊問被告人了,一般這種況下公訴人問的都是那些對他不利的問題。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說有的案子需要刑辯律師教一教被告怎麼回答。

雖然這些問題之前都問過,但還是要教一教的。

郭曉林有點張,因為之前周雲會見他的時候沒有教他怎麼回答……或者說,之前他們約好的是不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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