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398章 我申請提交新的一組證據!(2)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有時候就因為一句話被定了次責。

所以你得說,已經減速並且觀察路況確認安全了才過的,這就意味著你已經盡到了觀察義務。

這些東西都特別主觀,有時候就是一句話的事。

總之以現在的況來看,公訴方應該是篤定了一件事,那就是郭曉林絕對犯罪了,必須得被判刑。

倒是也在認真看,他是知道這個案子的,本來是要以認罪認罰來起訴走速裁的,結果沒想到嫌疑人翻供了,所以只能開庭審理。

一套流程走下來,終於到了舉證質證的環節。

還是公訴人這邊先舉證,周雲來質證。

結果就在公訴人舉證結束之時,周雲開口道:“審判長,我這裡申請提一組新的證據,用以證明在本案中,被害人存在故意誣告陷害的嫌疑!”

什麼?對面坐在那裡的任莉莉頓時一愣,新……新的證據?

而且還是證明被害人存在誣告陷害的證據?

不是,你要不要聽聽你在說什麼?

審判長和兩個審判員同樣懵,書記員在那裡不知道要不要記,這算……證據突襲吧?

審判長回過神之後開口道:“你確定要提新的證據?這已經過了舉證時效,你現在提的證據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

任莉莉同樣開口道:“審判長我反對,本案是郭曉林強案,至於他說的什麼被害人的事和本案無關。”

周雲笑道:“第一,雖然這已經過了舉證時效,但我有證據證明是在開庭前才把這一組證據收集完備的。”

“所以這是屬於特殊況,而且本組證據是關係重大的證據,如果認定為無效的話,那我只能選擇之後去報案。”

意思很明確,你們法院可以不管這些證據,可以直接判,那沒關係。

我之後要是報警立案了,看看誰更尷尬。

這本來就已經算是給法院面子了,如果做的更絕點,等這邊判了之後再去報案,那法院就直接被架在了火上烤。

當然,周雲沒有選擇那麼做,主要還是因為這些證據不是特別特別充分的證據,如果法院判了他再報案,那立案的難度就太高了。

到時候阻力會大的驚人,別看他是大網紅,照樣沒用。

案子輿論都很大,但最後都是沒有辦法。

但是拉著法院一起報案就不一樣了,現在法院還沒判,沒判之前就不一樣。

看看你們是不是可以為了檢察院兩肋刀呢?

周雲一邊說話,一邊從包裡把固定好的證據拿了出來,而且他還專門搞了證據目錄。

審判長看了看臉大變的任莉莉,自然聽明白了周雲的意思。

如果對方手裡的證據確實是真的,固然可以不理會直接判,但後面肯定是一堆破事。

更何況對方現在拿出來已經很給法院面子了……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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