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4章
在所有戶籍類別中,匠戶的境尤為艱難。
他們本社會地位低下,被視為“賤籍”,不僅要承繁重的勞役,得到的報酬卻得可憐——府往往只提供最基本的口糧,甚至連口糧都無法保證,更別提銀錢補。
如此一來,匠戶的日子過得異常艱難清苦,常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連基本的溫飽都問題,更別說改善生活、供養家人。
反觀那些富商巨賈,雖也戶籍限制,卻能過經商積累財富,過上錦玉食的生活,兩者境遇天差地別。
更讓匠戶絕的是,他們的子孫後代也會繼承匠戶份,一輩子重複著同樣的苦役,永遠沒有翻的可能。
而在匠戶之中,還有一種更為特殊的戶籍——“灶戶”,前文躲在門板後的漢子,便是其中一員。
對灶戶而言,他們的生活與煉獄無異。
顧名思義,灶戶便是在鹽場煮鹽的匠人,這一職業的歷史可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煮鹽技藝雖傳承千年,卻始終伴隨著極致的辛苦,直到曬鹽法出現後,這種靠柴火熬煮海水製鹽的方式才逐漸被淘汰。
蘆臺鹽場瀕臨渤海,海水資源富,自然以煮鹽為主,也就充斥著大量灶戶。
在大明的鹽業制度下,想要煮鹽就必須擁有灶戶份,可這灶戶份,卻是一個讓人絕的“枷鎖”。
或許不懂的人會疑:灶戶煮出的鹽,若是有多餘的,為何不自己拿去賣掉掙錢?答案是,敢這麼做的人,都會被判死刑!
大明延續了歷代的“鹽鐵專賣”制度,灶戶煮出的鹽,只能按府規定的價格賣給鹽運司或指定機構,沒有任何議價權,而府給出的收購價,往往被到了極點,幾乎只能勉強覆蓋煮鹽的柴火本。
可府將鹽收購後,再以高出收購價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價格賣給百姓,輕輕鬆鬆從中賺取鉅額差價。
也正是因為這種暴利與壟斷,才滋生了私鹽販子——他們冒著殺頭的風險,從灶戶手中低價收購私鹽,再賣給百姓,以此牟利。
也就是說,無論你是不是灶戶,只要敢將自己煮的鹽私自售賣,一旦被府查獲,等待你的便是殺頭之罪。
大明王朝為了確保鹽業收不流失,將灶戶牢牢固定在鹽場,在控制灶戶數量、防止灶戶逃亡等方面,採取了各種嚴苛到變態的辦法。
其中最典型的便是“役皆永充,不得任意版籍”——灶戶的勞役是終的,且戶籍永遠無法更改,一旦家中灶丁因年老、疾病或死亡出現缺額,府不會等待其自然補充,而是直接從附近的農戶或囚犯中強行抓壯丁,補充到灶戶名冊中,無論被抓之人是否願意,都只能被迫為新的灶戶。
生而為灶戶,那就徹底墜了煉獄之中,世世代代永世不得超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