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6章
以致於建文年間,貪腐之風迅速蔓延,從中央到地方,員們紛紛撕下偽裝,公然斂財——地方巧立名目徵收苛捐雜稅,將百姓脂膏中飽私囊;朝中員相互勾結,利用職權包攬工程、挪用公款,甚至公然賣鬻爵;原本被洪武朝嚴厲打擊的行賄賄、徇私枉法等行為,在短短幾年死灰復燃,且愈演愈烈。
更嚴重的是,員們不僅貪腐,還因缺乏嚴刑約束而變得怠惰推諉,朝政效率大幅下,政令不通、吏治混的問題日益凸顯。
百姓本盼著寬政能帶來好日子,卻沒想到迎來的是貪汙吏的層層盤剝,生活反而比洪武朝更加困苦。
而建文朝的寬政不僅沒能收攏人心,反而讓場徹底腐敗、民心離散,國力也隨之衰退。
後來靖難之役發,燕王朱棣起兵南下,不地方員因不滿建文朝的腐敗象,或是早已被朱棣暗中收買,紛紛倒戈相向,這也是建文帝迅速敗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朱高熾深知這段被塵封的歷史教訓,朱允炆的悲劇就在於太過理想化,只知照搬儒家仁政教條,卻忽視了人的複雜與貪腐的頑固,錯把對貪汙吏的縱容當仁政,最終既葬送了自己的皇位,也讓天下百姓再度陷戰。
如今朱標與朱雄英的想法,幾乎與當年的建文帝如出一轍,若不及時警醒,重蹈覆轍便是必然,這也是朱高熾為何堅決反對貿然廢除洪武朝反腐重典的核心原因。
朱標挲著案上的《大明律》,心中五味雜陳:“高熾所言,確有道理。朕只想著寬仁,卻險些忽略了貪腐的頑固。可若不調整嚴刑峻法,又如何現承天朝的仁政?如何安百之心?”
朱雄英也附和道:“高熾說得沒錯,貪汙吏的貪婪本難移,一旦失去約束,後果不堪設想。但洪武朝的律法確實過於嚴苛,不員因小過而獲重罪,長此以往也不利於朝堂穩定。我們該如何平衡寬仁與反腐的尺度?”
朱高熾見二人已然醒悟,放緩語氣說道:“喪標,雄英,並非不能調整律法,而是要‘擇其弊者改之,存其利者留之’。對於那些針對無辜百姓、懲罰過重的條款,可酌寬減;但針對貪腐、謀逆、叛國等重罪的嚴刑峻法,必須堅決保留,甚至要進一步明確量刑標準,讓貪汙吏知道,承天朝雖行仁政,卻絕不容忍貪腐!”
他提出構想:“我們可以頒佈新政詔書,明確‘寬刑不寬貪’的原則——對百姓輕徭薄賦、對小罪從輕發落,彰顯仁政;但對貪腐員,仍沿用洪武朝的重典,甚至加重對窩案、大案的懲力度,同時完善監察系,讓都察院與錦衛各司其職,形監督合力。這樣一來,既現了新帝的仁心,又保留了對貪腐的震懾力,還能讓皇爺爺看到,我們並未全盤否定他的治國理念,只是在其基礎上最佳化完善,兩全其。”
朱標與朱雄英聞言,眼中頓時亮起芒。
朱標沉片刻,頷首道:“高熾這個‘寬刑不寬貪’的思路甚好,既守住了反腐的底線,又能推行仁政,可謂一舉兩得。如此一來,既能安百,又能震懾貪腐,還不會讓父皇覺得我們否定了他的心,確實是平衡之道。”
朱雄英也補充道:“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配套推行員考核制度,將清廉與否作為晉升的核心標準,對清廉員給予重賞,對貪腐員嚴懲不貸,形‘獎廉懲貪’的導向,讓員們明白,與其冒險貪腐,不如恪守本分、憑藉政績晉升。”
三人越議越深,從律法調整到監察完善,從員考核到民生舉措,承天新政的廓逐漸清晰。
燭火燃至深夜,文華殿的討論聲漸漸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三人眼中的篤定與自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