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好聖孫:皇爺爺該退位了》第1602章 再比如此刻朱高熾提及的賦稅制度(1)

作者:朕聞上古·6個月前

第1602章

再比如此刻朱高熾提及的賦稅制度,同樣是老朱深謀遠慮、久久為功的典範。

元末賦稅混、土地兼併嚴重是王朝覆滅的核心癥結,大明立國、老朱登基後並未急於推出新制,而是先花數年時間調研天下賦稅象,清士紳、員與百姓的利益格局;隨後從最基礎的戶帖制度手,用三年時間完全國戶籍與田產的初步登記,搭建起賦稅徵收的框架;待戶帖制度穩固後,又耗時三年籌備黃冊制度,建立態的戶籍賦稅管理系,明確賦稅與徭役的分攤標準;最後更是不惜用國子監生、耗費五年時間編纂魚鱗圖冊,準界定田產的數量、等級與歸屬,徹底堵住士紳與員虛報逃稅的

三套制度層層遞進、環環相扣,從基礎登記到態管理,再到準核算,前後耗時十餘年,每一步都紮實穩健,最終構建起一套公平高效、權責清晰的賦稅系,既確保了朝廷稅源穩定,又保護了自耕農利益,為大明三百年基業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這份謀定而後、穩紮穩打的戰略定力,正是其千古一帝地位的核心支撐。

但是現在,已經有些了。

朱高熾語氣凝重:“歷經數十年承平,老爺子當年奠定的戶籍田產製度已弊病叢生,為賦稅革新的最大阻礙。地方員或為迎合本地士紳大族、穩固自仕途,或因懶政怠政、敷衍塞責,將黃冊與魚鱗圖冊的十年一造、逐年更新制度拋諸腦後,許多地區的圖冊仍沿用洪武舊版,數十年未曾修訂。田畝的買賣割、世代繼承、巧取兼併等變,全未在圖冊中及時登記,導致府存檔的田產資訊與實際況嚴重不符,‘冊上有田、實際無主’‘冊上無田、實際有產’的象比比皆是。”

“更嚴重的是,部分士紳與地方員相互勾結,形利益共同,公然踐踏制度。他們偽造田產買賣文書、篡改繼承記錄,將新增的兼併田產匿不報;或過賄賂手段,將沃良田虛報為貧瘠薄田,降低田產等級,從而逃避高額賦稅;更有甚者,利用‘投獻’、‘寄莊’等手段鑽制度空子——自耕農為逃避沉重賦稅,被迫將田產‘投獻’給有免稅特權計程車紳,士紳則將這些田產掛靠在自己名下,使其府登記;還有士紳在異地購置田產,過‘寄莊’方式瞞田產歸屬,規避本地賦稅。這些作導致大量田畝游離於國家賦稅系之外,既造朝廷稅源流失,又讓賦稅負擔進一步向無權無勢的自耕農轉嫁。”

“如今江南、南直隸等富庶地區的問題尤為突出,魚鱗圖冊與實際田產況的節程度已到目驚心的地步:在冊田畝數量比實際以上,在冊良田比例不足實際的一半,許多士紳名下的田產已擴張數倍,卻仍按數十年前的舊冊繳納賦稅。若在這種資料失真、百出的基礎上推行一條鞭法,‘按畝徵銀’的核心原則將淪為空談,只會讓士紳憑藉虛假資料繼續繳或不繳賦稅,而普通百姓則可能因資料錯誤被分攤額外稅負,造新的賦稅不公,最終讓改革功虧一簣,甚至引發更大的社會盪。”

朱標臉一沉,他深知朱高熾所言非虛。

此前江南減賦暴的問題,已足以說明田畝登記混的嚴重。“熾兒,依你之見,該如何準備?”

“首要之事,便是重新清丈天下田畝,修訂戶帖、黃冊與魚鱗圖冊。”朱高熾斬釘截鐵地說道,“這是賦稅革新之前必須完的基礎工作,也是確保一條鞭法公平公正推行的核心前提。沒有準的田畝資料,一切改革都是空中樓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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