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好聖孫:皇爺爺該退位了》第1981章 廳中的沉寂漫了半晌(1)

作者:朕聞上古·3個月前

第1981章

廳中的沉寂漫了半晌,朱高熾見朱雄英眉峰蹙、眼中滿是疑,便知他自儒家教化,又久居大明腹地,對南洋這伊斯蘭教毫無認知,連其基本教義與習俗都不曾聽聞。

他抬手輕按朱雄英的肩,示意其稍安,而後緩步上前,目掃過滿廳神忐忑的南洋使者,終是轉向朱雄英,沉聲道:“雄英,你自在金陵長大,不曾接南洋諸教,不知這伊斯蘭教的底細,本王今日便與你細說。”

朱雄英聞言頷首,斂去面上的疑,凝神細聽——他知道自家兄弟行事素來周全,既敢直面這信仰難題,必是對其有幾分瞭解。

朱高熾負手而立,語氣平淡,卻將這伊斯蘭教的核心與習俗緩緩道來,字字清晰,落進廳中每個人耳中:“這伊斯蘭教,起於西域之地,奉唯一真主為尊,教徒皆稱穆斯林,其教有諸多嚴苛規條,遠非我大明本土的道教可比。穆斯林需恪守‘五功’,一日五次面向聖城禮拜,每年有齋戒食,終生食豬、飲酒,喪葬從簡不陪葬,便是服飾、婚嫁,也皆有教規束縛,半分不得違逆。他們聚族而居,凡有聚居之地,必建清真寺,寺中阿訇為教中領袖,一言一語,教徒莫敢不從,便是邦國中的貴族、君王,若是教徒,也需恪守教規,不可僭越。”

他頓了頓,目微沉,又道出最關鍵的一點:“此教最特殊之,在於極易形政教合一之勢——教權與政權相融,教規可國法,阿訇能參政議事,甚者邦國君主,需兼宗教領袖份,方能服眾。遠在中亞的帖木兒帝國,便是最典型的例子,其國主帖木兒,既是帝國的帝王,又是教中認可的領袖,國中政令皆需契合伊斯蘭教義,教規大於俗法,便是生殺大權,也需借宗教之名行之,這便是政教合一的國度。”

這番話,於朱高熾而言不過是穿越前知曉的基礎歷史,可聽在朱雄英耳中,卻如驚雷炸響,讓他目瞪口呆,滿臉的不敢置信。

待朱高熾話音落,他竟忍不住低喝一聲,語氣中滿是震怒與詫異:“竟有此等教派?這他孃的哪裡是正經宗教,分明是邪教!”

一語既出,廳中瞬間落針可聞,連空氣都似凝住了。

南洋諸國使者的臉齊齊劇變,方才還帶著愁容的面龐,此刻煞白中著鐵青,蘇祿王子一,下意識便要躬辯解,卻被朱高熾冷冷的目掃過,終究是將話咽回了腹中,只攥了袍角,指節泛白。

朱雄英餘怒未消,膛仍因激憤微微起伏,聲音沉朗依舊,字字句句皆守著大明數百年的禮法綱常與皇權至上的鐵則:“我大明本土的道教,自老祖天師立教以來,傳衍千年,從無這般苛酷不近人的規條!道士道修行,全憑個人自願,無半分強求;百姓信教祈福,也不過是求平安、避災禍,隨心而至,從無一日五次禮拜的束縛,更無食某絕世俗禮俗的嚴苛苛責。便是道觀中的道長,德高重者,也只守著一方道觀清修度日,傳經佈道皆循本心,從不過問朝堂政事,不干涉民間俗務,更不會對邦國政令指手畫腳。”

“我大明自洪武大帝掃平六合、定鼎天下,便立下了‘皇權至上’的鐵規矩,天下萬事,皆由帝王定奪,朝堂政令,皆依儒家禮法而行,四海之,唯皇權獨尊!宗教於我大明,不過是社稷的附庸,是百姓神的些許寄託,從來都是教隨國定,豈容教規凌駕於國法之上,豈容教派左右邦國大計?”

他越說越氣,眉峰倒豎,目如炬掃過階下垂首的南洋使者,語氣中滿是難以掩飾的不屑與震怒:“那帖木兒帝國竟行政教合一之制,教權與政權攪纏相融,教規竟能等同於國法?這等行徑,在我大明,便是十惡不赦的謀逆大罪!帝王乃天子臨凡,代天牧民,掌四海生殺予奪之權,天下唯有皇權能統攝萬民、號令四方,豈容一個域外教派的規條束縛朝堂政令,豈容阿訇之流居末位,卻敢手邦國國事?若教規可凌駕國法,若教派領袖能左右朝政,那帝王的九五威嚴何在?大明的社稷綱紀何在?天下的尊卑秩序何在?這般將教權置於君權之上,以教規桎梏萬民、干涉朝政的教門,不是邪教又是什麼?”

一番話擲地有聲,字字如錘,砸在廳中每個人的心上。

他自洪武、永樂兩朝帝王薰陶,浸儒家正統教化,深植於心的便是“君為臣綱、皇權獨尊”的理念,在他眼中,世間任何教派,但凡敢挑戰皇權、干涉朝政,便是禍社稷的異端,而伊斯蘭教這般教規嚴苛、易政教合一之勢的教派,在大明的禮法系裡,更是全然無法容忍的“邪妄之教”,是以怒斥之言毫無遮掩,盡數吐

朱雄英的話,字字誅心,句句皆中了大明與南洋信仰最本、最無法調和的核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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