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1章
如果說吏治、幣制、民生、實業、教化是南洋大治的骨架與脈,那朱高熾親自定下、由練子寧以雷霆手段全程督查執行的六條鐵規,便是懸在教派頭頂、永不收回的利劍。
正是這六條鐵規,徹底終結了南洋數百年來“教權大於皇權、教士欺吏、教派干預政事”的局,將宗教徹底納朝廷管控,真正實現了政教分離、皇權至上的長治久安。
自朱高熾平定南洋教派之,便深知:武力可以擊潰一時的叛,卻不能除教派滋生的土壤。
若不立下鐵律、劃定邊界、收歸權柄、斬斷財路,今日俯首之徒,明日必再度作。
因此,他在安百姓、整頓吏治的同時,以不容置疑的帝王權威,定下約束南洋所有教派、寺院、教士的六條鐵規:教士必登記、外邦人必限、私通番邦者斬、教產必納稅、傳教僅限寺、教務必遵國法。
這六條,沒有半分含糊,沒有半分退讓,沒有半分可以通融曲解的餘地,字字如刀,句句如鐵,為懸在所有教派頭上的生死線。
而負責將這六條鐵規一寸不讓、不折不扣落到實的,正是以剛正不阿、執法嚴苛聞名的練子寧。
練子寧親領南洋監察司與教化司,雙管齊下,對教派事務事事過問、件件核查、層層監督。
他不徇私、不看面、不畏懼所謂神權威,只認大明律法,只守大將軍王鐵令。
上至大阿訇、大掌教,下至普通教士、修行者,但凡到六條鐵規,一律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在練子寧的嚴格督查之下,南洋教派的面貌,發生了本的翻轉。
首先,所有教士、掌教、阿訇,一律登記造冊,府檔案。
姓名、籍貫、年齡、出、寺院、師承、活範圍,一一記錄在案,有據可查。未登記在冊者,一律視為非法教士,驅逐出境;私自增募、私自收納外來教士者,以私藏細論。
與此同時,對西洋來南洋傳教、遊歷、經商的人士,嚴格限制活範圍、停留時限,不許擅自深村寨、不許私會教士、不許暗中資助教派、不許手地方事務。
違令者,立刻拘捕,驅逐出境,永不許再南洋一步;敢私通番邦、洩報、勾結外敵、意圖作者,無論份背景,一律嚴懲不貸,斬首示眾,家產抄沒,信眾連坐。
暹羅教派因聚眾作、對抗大明,被朱高熾徹底剿滅、寺院焚燬、首腦凌遲的前車之鑑,歷歷在目,未乾。
南洋各派教士人人心驚,無人再敢試探朝廷底線。
其次,教派的經濟命脈,被徹底收束規範。
昔日教派之所以能橫行南洋、豢養私兵、壟斷產業、盤剝百姓,源便在於擁有大量不納稅、不登記、不監管的教產——良田、商鋪、貨棧、作坊、港口泊位,以及對信眾巧立名目橫徵暴斂的苛捐雜稅。
練子寧奉令徹查之後,雷厲風行:
所有寺院田產、房產、產業,一律清丈、一律登記、一律納稅,與民田、商產同等待遇,不再有分毫特權;
教派從前向信眾收取的禮拜稅、教稅、祈福稅、贖罪錢、喪葬規費等一切苛捐雜稅,盡數廢除,敢再收取者,以敲詐勒索、魚百姓論;
教派日常用度,只許從信眾自願捐獻、合法產業正當收益中支取,不許強徵、不許攤派、不許威、不許恐嚇。
自此,教派失去了橫徵暴斂的權力,失去了不監管的龐大財源,再也不能用百姓的汗錢招兵買馬、勾結番邦、收買吏、煽。信眾不再被層層盤剝,不再因教派傾家產,對府恩戴德,對教派離心離德。
第三,傳教範圍被死死圈定,絕不允許越界半步。
朱高熾鐵令如山:
傳教僅限寺院之,不許走出寺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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