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氏略記》第314西漢治粟都尉徐咸(1)

作者:緩安甫·7個月前

在漢武帝征伐四夷、國力耗損的時代背景下,一位名為徐鹹的治粟都尉,以農耕革新為刃,在關中大地上刻下了“倉廩實”的印記。他的一生雖未如名將、謀士般在史書上留下濃墨重彩的傳奇,卻以“代田法”的推行,悄然改變了西漢的農業格局,為《漢書·食貨志》中記載的“勸農”典範。

徐鹹的活躍時期,正值漢武帝劉徹在位(西元前141年—西元前87年)。這一時期,漢朝過對匈奴的連年征戰、開通西域等舉措,奠定了“漢武盛世”的疆域基礎,但也因軍費、徭役開支巨大,導致國庫空虛、糧食短缺。《史記·平準書》曾記載,當時“縣大空”,連關中地區——這個傳統的“天府之國”,也因人口增長、土地長期耕作而出現力下降、畝產遞減的問題。農業是國家本,糧食短缺直接威脅統治基。漢武帝因此重視農政,多次下詔“勸農桑”,並設立治粟都尉(掌管全國糧食生產與儲備的員),徐鹹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擔任此職。他的核心任務明確:提升糧食產量,尤其是在關中這一政治、經濟核心區域,穩定糧食供應。

面對關中土地“久耕而瘠”的問題,徐鹹沒有沿用傳統的“漫田法”(即隨意撒種、無固定田壟的耕作方式),而是過觀察農民經驗、總結前代農法,推行了一套系統的耕作制度——代田法。代田法的核心邏輯是“用地與養地結合”,做法可概括為三點:一是劃分田壟與壟,將土地分寬一尺(約今23釐米)的“壟”(高出地面的土埂)和“畎”(壟間的),壟與畎替排列,播種時將種子播在畎中,減種子損耗並利用溼潤環境;二是作生長中的“壟畎互換”,隨著苗生長,逐步將壟上的土推到畎中培護苗,到作時壟被推平、畎變新壟,次年在去年壟的位置播種,換讓土壤休養生息;三是配合中耕與除草,培土時同步除草,避免雜草爭奪養分,比傳統漫田法更高效。這一方法合關中自然條件,黃土疏鬆便於劃分壟畎,且無需大規模興修水利,推廣本低,農民易於接

徐鹹深知,新農法的推行不能僅靠政令,必須以實效說服農民。他首先在關中地區的公田(府直接管轄的土地)進行試種,組織農與農民參與,親自指導壟畎劃分、播種、培土等環節。試種結果顯著,在同等條件下,採用代田法的地塊畝產比傳統漫田法增加三以上。據《漢書·食貨志》記載,當時普通地塊畝產約一石(約今20公斤),而代田法下的地塊畝產可達一石三鬥(約26公斤)。這一差距在糧食短缺的背景下,足以讓農民主新方法。試種功後,徐鹹向漢武帝上奏代田法的效,獲得朝廷支援,同時組織農下鄉手把手教學,提供量補鼓勵推廣。短短幾年,代田法從關中的公田擴充套件到民間私田,為當地主流耕作方式。

代田法的推廣,直接帶來了關中糧食產量的躍升。《漢書·食貨志》用“徐鹹勸農,倉廩始實”八個字,概括了他的貢獻——這裡的“倉廩”,既包括民間的家庭儲備,更指府的糧倉。糧食收的連鎖反應顯而易見:對農民而言,畝產提升意味著能留存更多糧食,避免“歲凶則流亡”,穩定了農業人口;對國家而言,關中糧食儲備充足,緩解了軍費供應力,還能在災年開倉放糧,穩定社會秩序。漢武帝后期能維持對匈奴的制、支撐西域經營,離不開關中糧食生產的保障。徐鹹還配套推行了兩項措施:一是規範農製作,推廣適合代田法的“耦犁”,提升耕作效率;二是建立“農時督導”制度,保證農時,讓代田法的效果得以最大化。

徐鹹的生平細節在史書中記載不多,我們甚至無法確知他的生卒年份,但他的貢獻卻因“倉廩實”的實效被載史冊。在《漢書》中,他與推行“休養生息”的漢初農並列,被視為“重農”政策的踐行者。代田法的影響並未隨徐鹹的離任而消失。此後,西漢後期的農學家泛勝之在《泛勝之書》中進一步總結其原理,將其與“區田法”等結合,形更系統的農書。直到東漢,關中地區仍沿用代田法的核心思路,為中國古代“耕細作”農業傳統的重要源頭之一。

徐鹹的一生,沒有金戈鐵馬的功業,卻以一場農耕革新,在“漢武盛世”的宏大敘事中,寫下了“勸農”的註腳。他的智慧在於:不空談理論,而是從實際問題出發,用可作、見效快的方法解決糧食危機;不依賴強制推行,而是以實效贏得認可。這種“務實興農”的神,讓他雖非顯赫名臣,卻為中國農業史上不可忽視的人——畢竟,對百姓而言,倉廩裡的糧食,永遠是最實在的“盛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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