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氣病第十五
「脈,而沉,沉則為水,小便即難,」脈得諸沉者,當責有水,腫重。
【按語】“脈得諸沉者”這一條,是開始論述水氣病脈象的容,理應列在本篇的開頭。然而古本在“脈得諸沉”之上,有“脈而沉”等四句,其文義與前後容不連貫,並且還有文字的況。鑑於此,對這四句不做解釋,且將其刪去。
夫水病人,目下有臥蠶,面目鮮澤,脈伏,其人消。「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脈沉絕者,有水,可下之。」
【按語】在“其人消”之後,古代版本中有“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脈沉絕者,有水可下之”這四句話。這四句話與上文的文義不連貫,應當另外分為一條,放在本門類第五條之後,這樣才符合裡水病的脈象與症狀。
裡水者,一面目黃腫,其脈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故令也。「越婢加湯主之。」
【按語】“越婢加湯主之”這七個字,應當放在後面“太病脈浮而”那一條容裡,“發汗即愈”這句話的後面,如此文義才連貫順暢,必定是在傳抄過程中錯排到此了。只要看看“裡有水”這樣的表述,就知道里水之證,哪有用越婢加湯這種發表之藥的道理,由此就更能確定此錯簡。
心水者,其重而氣,不得臥,煩而躁「其人腫」。
【按語】“其人腫”這四個字,應當在“腎水”相關條目中,是在傳抄過程中錯排到此了,應當將其移至正確位置。
腎水者,其腹大臍腫,腰痛不得溺,除下溼,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面反瘦,其人腫。
【按語】在“面反瘦”之後,應當補上上一條中“其人腫”這四個字。
師曰:寸口脈遲而,遲則為寒,為不足;趺脈微而遲,微則為氣,遲則為寒。寒氣不足,則手足逆冷,手足逆冷,則榮衛不利,榮衛不利,則腹滿腸鳴相逐,氣轉膀胱,榮衛俱勞,氣不通即冷,氣不通即骨疼;氣前通則惡寒,氣前通則痺不仁;相得,其氣乃行,大氣一轉,其氣乃散,實則矢氣,虛則溺,名曰氣分,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按語】在“名曰氣分”之後,應當補下條“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這十五個字 。如此,上下文義以及方劑與病症的對應關係會更加完整清晰。
「氣分,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杯,水飲所作,」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按語】“氣分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杯,水飲所作”這十六字,應是傳抄過程中誤增的文字,只要檢視“心下堅”的原本條文容便可知曉。而“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這十五字,應當放在上一條“氣分”之後,如此文氣才連貫順暢,且正好對應氣分病的治法。由此可見,這必定是在流傳過程中簡冊編排錯誤,導致此文字錯置,應當將其移回正確位置。
脈浮而洪,浮則為風,洪則為氣,風氣相摶,風強為疹,為,為洩風,久為痂癩;氣強則為水,難以俯仰。風氣相擊,「洪」(浮)腫,汗出乃愈,惡風則虛,此為風水;不惡風者,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為黃汗」。
【按語】“洪腫”中的“洪”字,應當為“浮”字,需作此改正。而“此為黃汗”這四個字,應是在傳抄過程中誤增的多餘文字。
太病脈浮而,法當骨節疼痛,反不疼,反重而酸,其人不,汗出即愈,此為風水。惡寒者,此為極虛,發汗得之。而不惡寒者,此為皮水。腫而冷,狀如周痺,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此為黃汗,痛在骨節。欬而,不者,此為「脾」(肺)脹,其狀如腫,發汗即愈,越婢加湯主之。然諸病此者,而下利,小便數者,皆不可發汗。
【按語】“脾脹”的“脾”字,從醫理及上下文邏輯推斷,應當是“肺”字,需加以改正。在“發汗即愈”這句話之後,應當補上前條提到的“越婢加湯主之”這七個字。
「裡」(皮)水越婢加湯主之,甘草麻黃湯亦主之。
【按語】“裡水”的“裡”字,從用藥邏輯判斷,應當為“皮”字。因為裡水之症,按常理是沒有用麻黃這種藥的道理,所以這個“裡”字應當改正為“皮”字。
「厥而」皮水者,灰散主之。
【按語】“厥而”這兩個字,應當是多餘的文字。
水之為病,其脈沉小,屬。浮者為風,無水虛脹者為「氣」(風)水。發其汗即已。脈沉者宜麻黃附子湯,浮者宜杏子湯。
【按語】“為氣水”中的“氣”字,應當是“風”字。原因在於,若為“氣”字,從中醫治法原理來講,便不存在使用發汗之法的依據,而且縱觀整個篇章,也並沒有“氣水”這種病症的相關論述,所以此“氣”字應當改正為“風”字。
黃疸病第十六
腹滿「舌」()痿黃,躁不得睡,屬黃家。
【按語】“舌痿黃”中的“舌”字,依理當為“”字,應作此改正。
。之主散苓五陳茵,者利不便小,病疸黃
。上補字個五這把當應,據依症病的切確有才時病疸黃於用應在劑方個這散苓五陳茵,字個五這”者利不便小“上補當應,後之”病疸黃“在】語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