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把那條勒過死者脖子的領帶,就那麼半鬆不地留在現場了呢?”
他頓了頓,看著劉婷婷:
“那玩意兒,又不佔地方,隨便一團就能塞進口袋裡帶走,或者乾脆扔到樓下垃圾桶,多簡單。
他幹嘛非要留下這麼個扎眼的東西?
難不是故意留下,好讓我們順著領帶去抓他?這不合理啊。”
劉婷婷眉頭微蹙,立刻反駁:
“那如果,那條領帶本就不是楊無邪的呢?是他故意留在現場,擾我們視線的?”
“那就更說明兇手可能不是楊無邪了啊!”
田平安兩手一攤,
“如果是別人嫁禍,幹嘛不弄點更直接的證據?就留條沒明確指向的領帶?”
劉婷婷不甘示弱:
“也有可能是他匆忙之下忽略了。
或者,他本沒想帶走——櫃裡不是還有好幾件他的男式服嗎?他總不能把整個櫃都搬空吧?
索就都不了,偽裝室盜竊或者殺現場,混淆我們。”
田平安搖搖頭,又丟擲另一個疑點:
“好,就算這個解釋勉強說得通。
那現場床頭櫃上那個摔壞的鬧鐘,指標停在8點10分,又怎麼解釋?
這時間點,跟陳旭去敲門的時間(九點多)、法醫推斷的死亡時間視窗(八點到十一點)都能沾上邊,太‘巧’了。”
劉婷婷顯然也思考過這個問題:
“可能是死者和兇手發生爭執、扭打時,掉了床頭櫃上的鬧鐘。
電池摔出來,指標就停了。
兇手後來偽裝現場,把鬧鐘撿起來放回原位,但沒注意到電池掉了。”
“那在鬧鐘上提取到有效指紋了嗎?”
田平安追問,目看向負責現場勘查的徐鵬。
徐鵬立刻搖了搖頭,肯定地回答:
“沒有。表面被仔細拭過,沒留下清晰指紋。”
“問題就在這兒!”
田平安的音量不自覺地提高了一點,帶著發現邏輯的興,
。回放起撿手兇被又,掉中鬥打是鐘鬧,的說你隊劉按“
。紋指下留,鐘鬧到會定肯手的手兇,程過個這
。的識意有、的慎謹是時場現理他明說這——紋指了掉拭’細仔‘又後事他但
?了見不池電至甚、鬆蓋池電到不意注會,人的細仔麼這都時紋指拭在個一
?上櫃頭床的眼顯回擺樣原,鐘鬧的走不顯明個這把會還
。理常合不這
”。’點間時‘個這下留意故……者或忙匆在是像更
。僵發些有臉,話的駁反到找刻立沒竟,張了張,塞語時一得弄析分節細和問追的串連一這安平田被婷婷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