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禮物》第12章 經歷這件事(1)

作者:吉光鳳羽·2024-04-03

經歷這件事,我媽也不敢在提結婚生子的事,反而一個勁兒慶幸我幸好還沒孩子。

我摟著的手:“媽,我們要不換一個城市生活吧。”

我的夢想是開一家甲店,現在有宋全給的六萬塊錢,再加上前些年工作剩的存款,足夠我盤一家小店面,再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了。

我媽以為我到打擊,也不敢勸我,什麼都順著我的意思。

現在住的房子也是很多年的老破小,上了年紀上下樓也不方便。

說幹就幹。

我重新找了房子,把和宋全住一起時候的東西整理搬出來,給他的新朋友騰地方。

搬家,選店面,裝修。

離開宋全的每一天,我都是快樂又充足的。

原來人除了結婚生子,還有這麼這麼多事可以做。

我的甲店位置,選在一個人流量很大的地下商場,潘潘辭去了原來的工作,給我投資了一半的錢。

這家店,就是我倆未來努力的新方向。

等我安置好一切,回去接我媽的時候,和宋全離婚已經過去兩個多月的時間。

收拾東西的時候,我媽和我閒聊。

當初給我做的那位我媽好姐妹,同時也認識宋全家。說宋全和我離婚後,就迫不及待把苗心往家裡引。

苗心一直以為宋全是有錢的大款,結果到他家一看,一家人在不足八十平米的老破小裡,當即就變了臉

偏偏宋全一家沒發現不對勁,對著肚子一個勁兒的誇。

生怕月份大了顯懷,雙方談婚論嫁,苗心開口就要二十萬彩禮,還要求婚前買車買房,不願意就把孩子打掉。

宋全家爸媽沒辦法,把存了多年的養老錢全部取出來,又找人借了些,才勉強湊齊彩禮錢。

買車買房就不用想了。

不過宋全一貫是會畫餅的,不知道用了什麼辦法,把苗心先安下來。

拿到彩禮錢,苗心這才心安理得和宋全領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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