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狙擊手,代號是螳螂,使用的是一支芬蘭薩科公司生產的TRG-42狙擊步槍。
TRG-42
使用的是8.6x70大口徑馬格南彈藥,最大程可達1500-2000米,使用比賽級彈藥,度能達到0.5A,實力比起來量杯使用的TAC-50不遑多讓。
而TAC-50使用的還是12.7x99彈藥。
唯一的缺憾是使用消音後,度下,只有1.5A,下降了足足1個A。
這也是螳螂並沒有在它槍口套上消音的原因。
選擇這樣一把不可以使用消音的大口徑狙擊步槍,意味著它在擊時,陣位會揚起較大的煙塵。
但相較於它的超遠程和度,充分說明了手的自信。
他的副手,使用的是10A2狙擊步槍,和莫言手中的G28脈相連。
前者使用的是不鏽鋼機匣,花旗軍用編號。
後者使用的是鋼製機匣,第四帝國軍用編號。
另外刺蝟的隊伍裡,還有一名名為蜥蜴的狙擊手,使用的是雷特82狙擊步槍。
滅火,使用L-140榴彈發,和突擊步槍。
刺蝟直接指揮的兵力達到了16人,隊伍裡也裝備了兩40,7.62x51機槍。
這也是刺蝟敢於主出擊,打算吃掉上帝之手的底氣所在。
不論是刺蝟的隊伍,還是上帝之手,在阿富汗的時間已經很長了。
莫言他們待在這裡已經超過了半年,已經習慣了這裡的海拔和山地。
即便有著平均45kg以上的負重,在刺蝟下達命令後,兩支箭頭快速形,朝著上帝之手一下子夾了過去。
而在發現和己方有平行推進的隊伍後。
莫言就命令停了下來,他要等待進一步的報。
畢竟他現在也不是初出茅廬的新手了,見過經歷過的事也算是很多。
再加上磨刀石這個混跡於中東的老鳥,他們敏銳的察覺到事並不大對頭。
不論出於什麼樣的考慮,停步,觀察,思考,行,這四項才是一個行準則。
畢竟,這裡是世界上最混的地區之一。
不是政府軍和叛軍有手,政府軍和政府軍,叛軍和叛軍,政府軍和僱傭兵,叛軍和僱傭兵,僱傭兵和僱傭兵,誰打誰都不奇怪。
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
今天你和我是朋友,明天我和你是敵人。
一切的一切,在這個怪陸離的國度,都好像是正常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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