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漢靈帝:開局斬十常侍》第17章 海商初興政策扶(1)

作者:蒼野王·3個月前

建安十一年正月十七,渤海灣北岸的章武縣小港,晨霧混著腥味。

三條舢板歪斜地擱淺在泥灘上,船板被劈得七零八落,一半浸在海水中隨浪起伏。四十餘歲的海商王奎跪在灘頭,雙手死死抓進溼冷的泥沙,瞪著眼看自家船隊最後一點殘餘——那艘雙桅貨船“順風”號正被三艘快船拖向深海,船帆上他親手繡的“王”字族徽在晨裡像一道痂。

“完了……全完了……”他嚨裡發出嗬嗬聲響。

十二年的家當,三百匹青州綢、五十擔遼東參、二十箱琅琊瓷,還有妻子陪嫁的那對金耳挖——全在那艘船上。更值錢的是那條航線:他祖孫三代索出的“章武—遼東—三韓”三角私路,避開朝廷市舶稅,一船貨能賺三倍利。昨夜趁著霧出海,本該今晨到遼東換貂皮,卻在離岸二十里撞上了海盜。

不,不是普通海盜。王奎親眼看見,那三艘快船的船型他從沒見過:船首尖銳如鑿,兩側各有三排槳孔,槳手划槳的節奏整齊得嚇人。他們登船不搶貨,先殺舵手和船老大,然後有條不紊地搜走了所有海圖、貨單,連他藏在船艙夾層裡的那捲“汐記錄”都被翻了出來。

“這些人……是兵偽裝的?”這個念頭讓王奎渾發冷。他聽說過水軍都督糜竺最近在嚴打走私,可自己這船貨明明已打點了縣丞、市掾……

“王掌櫃。”後傳來腳步聲。

王奎木然回頭,看見縣尉帶著兩名衙役走來,臉上沒什麼表

“昨夜子時,‘順風’號未報備私自出海,已犯《水軍十七條》第九條。”縣尉展開一卷文書,“按律,船貨沒,船主杖八十、流兩千裡。但念你船已被劫,本可酌上報,減為杖四十、罰銅千斤。”

王奎慘笑:“船貨都沒了,哪來的千斤銅?”

“那就拿宅子、田地抵。”縣尉合上文書,“三日繳清,否則收監。”

衙役上前要鎖人。

“等等。”又一個聲音響起。

王奎抬頭,看見霧中走出七八人,為首者青紫袍、圓臉微須,正是他在琅琊遠遠見過一次的水軍都督糜竺。這位朝廷二品大員此刻竟出現在這小漁港,後還跟著幾名持冊的文吏和佩刀護衛。

“糜……糜都督?”縣尉慌忙行禮。

糜竺沒看他,徑直走到那幾旁蹲下檢視。他翻過一的手腕,看見虎口厚厚的老繭,又掰開手指看指甲裡的汙垢,眉頭越皺越

“不是普通海盜。”糜竺起,“這些人虎口繭是長期槳磨的,指甲裡有桐油和麻——是船匠,或者長期在船上幹活的人。海盜搶完即走,不會把擺得這麼整齊。”

他轉向王奎:“你船上有多水手?海盜有多人?用的什麼兵?”

王奎結結說了。糜竺聽完,對邊文吏道:“記下:船型特殊,槳手訓練有素,目標明確為海圖和貨單。疑是偽裝海盜的專業隊伍。”

文吏速記,又低聲問:“都督,要報將作監嗎?”

“報。”糜竺從懷中取出一塊腰牌遞給護衛,“調一艘四靈艦過來,追查那三艘快船去向。再發信給遼東郡,查近日有無類似船型靠岸。”

護衛領命疾去。

縣尉這時才敢開口:“都督,這王奎是走私慣犯,按律……”

“按律當罰,本督知道。”糜竺打斷他,“但罰完呢?他全家死,沿海就一個懂海路的商人。朝廷現在缺的不是銅,是能出海的船和敢出海的人。”

他轉看向海面,霧正漸漸散開,出遠方零星的海船帆影:“回琅琊。本督要面聖。”

三日後,北宮德殿。

大朝會,三百石以上員齊聚。劉宏坐於座,聽完了糜竺的奏報,又看過了那幾的驗狀和現場圖錄,沉默良久。

“諸卿都聽到了。”他緩緩開口,“海盜敢在天子眼皮底下劫船殺人,殺完還能全而退。糜竺派四靈艦追出百里,只在砣磯島發現燒燬的船骸——他們連自己的船都燒了,一點痕跡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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