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上一次去嶺南,還是十年前的事。那回是為了一樁私鹽案,在韶州待了兩個月,案子結了之後當地員送了他一簍荔枝,用冰鎮著,快馬加鞭送到長安時殼還是青的。他記得那荔枝的滋味——甜中帶一,像嶺南的水土,溼熱黏膩,什麼東西到了那裡都會變個味道。
這一趟再去,心和十年前完全不同。
刑部的急件寫得簡略,除了“廣州府連發三起命案,死者皆地方吏,死狀怪異”這幾句話之外,什麼細節都沒有。死者是什麼、品級多高、死在哪裡、怎麼個“怪異”法,一概不提。這不像刑部辦事的風格——往常發下來的協查公文都寫得清清楚楚,驗格目、現場圖樣、證人供詞,厚厚一疊碼得整整齊齊。這一次卻只有一張紙,像是寫公文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那些。
四月十三日清晨,狄仁傑帶著李元芳和蘇無名,外加四個差役,一行七人從長安城南的明德門出發。走的是水路——從灞河渡口上船,沿灞河東渭河,再順渭河黃河,到轉運河,汴水、泗水、邗,一路南下過長江,再沿贛江逆流而上過大庾嶺,最後順北江而下到廣州。全程四千餘里,最快也要二十多天。
船是朝廷的船,不大,勝在輕快。船頭掛著一盞羊皮燈籠,是狄仁傑從大理寺帶出來的——曲大做的燈籠還剩幾盞,他留了一盞掛在書房門口,又拿了一盞帶到船上。李元芳問他為什麼帶燈籠,他說船上夜裡風大,有個防風燈籠方便。可蘇無名注意到,狄仁傑每次從船艙裡出來,都會抬頭看一眼那盞燈籠,看完了也不說什麼,只是把大氅裹些,坐到船頭去。
船過的時候,蘇無名從岸上帶回來一份邸報。邸報上登的是朝廷最近的人事變和各地要聞,其中有一條引起了狄仁傑的注意——“廣州府南海縣令周延慶,三月十八暴卒於任上。”周延慶這個名字狄仁傑有印象,十年前他去韶州查私鹽案的時候,周延慶是南海縣的主簿,管錢糧的,人很明,算盤打得飛快。十年過去,他從主簿升到了縣令,然後“暴卒”了。邸報上沒說他是怎麼死的,只說“暴卒”。可狄仁傑注意到,這份邸報的日期是三月二十五,而刑部急件上說的三起命案發生時間分別是三月初十、三月十八、三月二十六。周延慶的死正好是第二起。
他把邸報摺好放進懷裡,手指在船舷上輕輕敲了兩下。三起命案,三個地方吏,死狀怪異。如果周延慶是其中之一,那這個“怪異”就不是一般的怪異了——法曹驗驗不出來才會往上報,報了刑部,刑部也解釋不了,才會繞過三司直接把急件發到大理寺。這不是尋常的兇殺,也不是尋常的復仇。兇手用的手段,一定是長安的人沒見過也沒聽說過的。
船過襄州的時候,李元芳從船頭跑進來,手裡提著一條剛打上來的鯉魚,興沖沖地說晚上給狄大人燉魚湯。狄仁傑看著那條在草繩上蹦的鯉魚,忽然想起何瘸子送的那兩條草魚——還在大理寺後院的井裡鎮著,沒來得及吃。他笑了一下,讓李元芳把魚給船家,然後繼續低頭翻看沿途府縣送來的地方誌抄本。每到一個碼頭他就讓蘇無名上岸去找當地衙門要地方誌,專看“災異”“刑案”“風俗”三卷。蘇無名問他查什麼,他說不查什麼,只是覺得嶺南這地方和別不一樣,溼瘴熱,草木瘋長,蟲子都比別大一圈,人在那種地方待久了,心思也會變。辦那地方的案子,得先懂那地方的人。
船過長江的時候已經是四月下旬。江面寬闊得像一片海,江水渾黃,浪頭拍在船舷上濺起大團大團的水花。狄仁傑站在船頭看著江面,風吹得他的大氅獵獵作響。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回頭問李元芳。“你記不記得,十年前我們在韶州辦私鹽案的時候,當地有個老仵作跟我說過一句話——‘嶺南的毒,長安人認不全。’”
李元芳想了想。“末將記得。那個老仵作還說,他們驗的時候,要是遇到周無傷、面發黑、七竅流的,先不急著斷定是中毒,因為嶺南有一些毒咬了人之後,傷口小得看不見,人死了幾個時辰之後傷口就排皮裡找不著了。”
狄仁傑點了點頭。他想起刑部急件上“死狀怪異”四個字,又想起周延慶“暴卒”的訃告。周無傷,死狀怪異。如果是毒咬傷,法曹應該能驗出來,犯不著往刑部報。能讓法曹束手無策的死狀,一定比毒咬傷更不尋常。
“會不會是蠱?”蘇無名在旁邊忽然冒了一句。
狄仁傑轉過頭看著他。蘇無名被他看得有些心虛,趕擺手。“學生只是瞎猜。之前在檔案房裡整理舊卷,看到過一本前朝留下的《嶺南風錄》,裡面說嶺南苗寨有養蠱之,取百蟲置甕中,互相啖食,最後剩下的那隻就是蠱蟲。蠱蟲可殺人於無形,中蠱之人面如金紙,周無傷,死時口鼻湧出黑水——”
“周無傷,口鼻湧出黑水。”狄仁傑重複了這八個字,然後問蘇無名,“那本書還在不在?”
“在。學生出發前想著可能有用,已經帶上了。”蘇無名從包袱裡翻出一本發黃的舊書,封皮上的字已經模糊了,只能勉強辨認出“嶺南風錄”四個字。狄仁傑接過來翻了幾頁,書裡記載的容五花八門,有嶺南的山川地理、產風俗,也有苗寨的巫蠱、獵頭祭祀、蛇毒蟲毒。其中有一章專門講“蠱殺”,記載了幾種蠱蟲殺人的症狀,其中一種描述和刑部急件上約能對得上——“蠱心脈,死者面如常人,口鼻無異,周無傷痕,唯兩目圓睜,瞳仁散而不收,狀如見鬼。”
瞳仁散而不收,狀如見鬼。這才是法曹寫“死狀怪異”時真正想描述的東西——不是外傷不是中毒,而是死者的表。他們死的時候看到了什麼?或者說,他們以為自己看到了什麼?
狄仁傑把書合上,靠在船舷上看著江面出神。江風很大,吹得船頭那盞羊皮燈籠左右搖晃。他忽然想起劉士則被從書房裡拖出去時的眼神——那種被什麼東西攫住了魂魄的眼神,和《嶺南風錄》裡描述的“狀如見鬼”有幾分相似。可劉士則是被人嚇的,不是被蠱殺的。
“元芳,”狄仁傑忽然開口,“你覺得一個人做了虧心事之後,會不會在臨死前看見他心裡最怕的東西?”
李元芳愣了一下。“大人是說,那幾個死掉的吏是被嚇死的?”
“不一定。也許是被殺的,可死之前那一刻看到了什麼,讓他們出了那種表。”狄仁傑把《嶺南風錄》遞給蘇無名,讓他繼續翻找和“恐懼致死”有關的記載,自己轉進了船艙。
五月初三,船終於進了嶺南地界。過了大庾嶺之後,氣溫驟然升高,兩岸的景緻也和中原截然不同了——山是濃綠的,樹是濃綠的,連河水都泛著一種深綠的幽。空氣又溼又熱,服在皮上黏糊糊的,人在船上坐一會兒就渾是汗。李元芳把皮甲了只穿一件單,蘇無名把袖子捲到胳膊肘上,幾個差役乾脆著膀子坐在船尾納涼。只有狄仁傑依然裹著大氅,只是把領口鬆了鬆。他站在船頭看著兩岸的林,林子裡不時傳來不知名的鳥聲,尖銳短促,像有人在笑。
五月初五,端午節,船抵達廣州府碼頭。廣州是嶺南道最大的港口,碼頭上的熱鬧程度不輸長安西市——南洋來的商船排一長溜,船頭雕刻著大象和孔雀,船艙裡卸下來的是香料、象牙、珊瑚、玳瑁,還有一籠一籠不出名字的鳥。碼頭上的工人著腳扛著麻袋在跳板上跑來跑去,喊著狄仁傑聽不懂的方言。空氣裡瀰漫著一混合了魚腥、香料和腐爛水果的氣味,濃烈而陌生。
廣州知府姓馬,馬承恩,是個五十來歲的瘦高個兒,皮被嶺南的日頭曬了棕褐,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緋袍,站在碼頭上迎狄仁傑。他的臉不太好,眼窩深陷,乾裂,像是好幾天沒睡過覺。他看見狄仁傑從船上走下來,快步迎上去,拱手行禮的時候手都在微微發抖。
“狄大人,一路辛苦。下馬承恩,廣州知府。這案子——這案子太邪門了,下在廣州做了八年知府,從沒見過這種死法。法曹驗了又驗,一點頭緒都沒有。要不是實在沒辦法了,下也不敢驚朝廷。”他的語速很快,聲音沙啞,像是在著什麼緒。
狄仁傑回了個禮。“馬大人不必客氣。死者在哪裡?”
“都在府衙停房裡。三位大人——不,三位死者,南海縣周縣令是第一個,三月初十。番禺縣杜主簿是第二個,三月十八。增城縣錢縣尉是第三個,三月二十六。三個人,三個不同的縣,死法一模一樣——周無傷,口鼻無異,唯獨兩目圓睜,瞳仁散而不收。仵作說人死之後瞳仁會自然散開,可這三個人的瞳仁散得不對勁,像是死前被什麼東西嚇破了膽。”
“驗格目帶了嗎?”
“帶了。”馬承恩從袖子裡出一疊紙遞給狄仁傑,“請狄大人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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