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歷險記》第879章 律法對接(1)

作者:書生撰稿·28天前

的秋意漸濃,宮牆外的梧桐葉已染上金黃。李明抱著一摞竹簡穿過宮廊,腳步略顯沉重。昨日韓非在太醫署的病又加重了,而今日他必須完秦律與韓非理論的對照修訂。這是他在嬴政面前立下的承諾,也是他能為這位法家大師做的最後一件事。

推開偏殿的門,竹簡的黴味撲面而來。這裡堆滿了從六國蒐集來的律法文書,最顯眼擺放著韓非親筆所書的《難勢》《定法》等篇。李明輕輕展開韓非的手稿,那剛勁的筆鋒彷彿還帶著獄中刻寫的力度。

“以法為教,以吏為師……”李明喃喃念著韓非的核心主張,目轉向案几另一側的《秦律二十九章》。這部商鞅留下的律法已然嚴苛,而韓非的理論更將君主權威推至頂峰。

“左庶長在看什麼?”一個聲音從門口傳來。李明抬頭,見李斯著朝服站在門前,臉上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

“廷尉大人。”李明微微頷首,“正在研讀韓非先生的《定法》篇。”

李斯踱步進來,隨手拿起一卷竹簡:“韓非雖在病中,這字跡倒是不減鋒芒。不過左庶長可知,他在這篇中直指商君之法‘未盡善也’?”

李明不:“韓非先生確有其獨到見解。他認為商君重法而輕,致使秦法雖嚴卻難察邪。”

“哦?”李斯挑眉,“那左庶長以為,我秦律當如何修訂?”

李明指向攤開的竹簡:“譬如這連坐之法。韓非主張‘刑過不避大臣’,但連坐的範圍應當有所限制。一戶犯罪,株連三鄰已足矣,何須禍及全裡?”

李斯冷笑:“左庶長這是要削弱秦法之威?”

“非也。”李明平靜道,“法之所以為法,在於其公正明辨。無辜者戮,久之民必生怨。這與商君‘刑無等級’的本意相悖。”

殿外傳來腳步聲,新宇帶著幾個工匠抬著一件奇怪的械進來。那械由銅鑄,上有刻度與指標。

“這是何?”李斯皺眉問道。

新宇抹了把汗:“這是據韓非‘循名責實’理論所制的測謊儀。嫌犯說話時,指標會隨聲調變化而擺。”

李明會意,接話道:“韓非在《顯學》中言:‘觀其行,聽其言,而後知其心’。這械便是實踐此理。若能以此辨別供詞真偽,或可減冤獄,避免濫殺無辜。”

李斯若有所思地械上的銅針:“左庶長這是要將韓非的理論象化?”

“正是。”李明展開新的竹簡,“韓非之學不應只存於竹簡,而當融實務。譬如考核吏,不能僅憑年終上報的政績,還當有日常監督之法。”

他提筆在竹簡上寫下:“設監察使,分巡各郡,不隸屬地員,直報中央。”

李斯臉微變:“這是要分廷尉之權?”

李明抬頭直視李斯:“韓非言:‘明主治吏不治民’。吏清正,百姓自安。監察獨立,方能杜絕欺瞞。”

正爭論間,門外侍從通報:“大王到——”

嬴政著常服步殿中,目掃過滿桌竹簡:“聽說左庶長已將韓非理論與秦律對照完畢?”

李明躬呈上竹簡:“臣已初步完。韓非之學,髓在‘法’‘’‘勢’三者結合。我秦律已有嚴法,卻與威勢的配合。”

嬴政拿起竹簡細讀:“詳細道來。”

“所謂法,即明文律令,百姓皆知而共守;所謂,乃君王馭臣之道,藏於而不示人;所謂勢,則是君主的權威,需時時維護。”李明指向自己寫下的條文,“臣建議,在秦律中加’的運用。譬如吏考核,明面上看政績,暗地裡察其品行。政績優異而品行不端者,亦不可用。”

新宇在一旁補充:“臣據此理,改進了考核械。各地員上報的田賦、人口數字,均可過計算核對真偽。”

嬴政眼中閃過興趣:“韓非在《二柄》中言:‘刑德二柄,君王所執’。左庶長以為該如何現在律法中?”

李明沉思片刻:“德者,非儒家之仁德,而是君王之賞賜。臣建議,立‘軍功授田’與‘舉薦升遷’並重之法。戰場殺敵可獲田宅,舉薦賢才亦可賞。如此,文武並舉,不偏不倚。”

滿

便

滿

西

彿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