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衛》第669章 請降!(2)

作者:人生即夢·4個月前

濟爾哈朗為鑲藍旗主,若傾向任何一方,都會打破平衡。他選擇此時歸順,或是自保之策。”

“有道理。”陸錚點頭,“但防人之心不可無。傳令周彥:第一,許濟爾哈朗率部駐遼河西岸,但不得過河。

第二,派兵‘協防’,實為監視;第三,索要人質——要他長子、次子寧遠為質。”

“若他不肯呢?”

“那就不是真降。”陸錚冷笑,“不過本公料他必肯。因為除了歸順大明,他已無路可走。”

果然,五月底訊息傳回:濟爾哈朗接所有條件,已派兩個兒子赴寧遠。

鑲藍旗兩萬兵馬,全部退至遼河西岸的遼舊城,等待明軍接收。

周彥在奏報中寫道:“臣已派兵一萬進駐遼,與鑲藍旗劃地而治。

濟爾哈朗所部士氣低迷,軍械不全,確是走投無路。臣建議,可暫收其部,以分建虜之勢。”

陸錚當即批准,並加了一條:“選拔鑲藍旗中壯三千,編明軍,分散安置。

老弱遣散為民,分給田地。要讓建虜各部看看——歸順大明,有活路;頑抗到底,死路一條。”

這一手,既收了降兵,又瓦解了敵軍。更重要的是,它向整個遼東傳遞了一個訊號:大明正在回來。

江南的反撲,比預想的更猛烈。

五月底,南京突然出大案:新政協理會理事、原蘇州名士錢謙益,被查出勾結豪紳,阻撓清丈,賄銀三萬兩。

更驚人的是,錢謙益在審訊中供出:南京守備太監鄭芝龍收江南豪紳賄賂二十萬兩,承諾在宮中“打通關節”,阻撓新政。

林汝元當機立斷,在請示陸錚的同時,已派兵包圍守備太監府。

鄭芝龍試圖反抗,被當場擒獲。從他府中搜出的賬冊,牽連江南紳上百人。

訊息傳到北京,朝野震

早朝上,有史彈劾林汝元“擅捕臣,目無君上”。更多的人則為林汝元好,要求嚴辦鄭芝龍及其黨羽。

陸錚坐在階下,等眾人吵得差不多了,才緩緩開口:

“鄭芝龍一案,證據確鑿。其罪有三:一,勾結外臣,干預朝政;二,收賄賂,貪贓枉法;三,謀行刺,危害大臣。按《大明律》,當凌遲,誅三族。”

他頓了頓:“但本公以為,首惡當誅,脅從可憫。凡涉案紳,若能主坦白,退贓認罪,可從輕發落。若頑抗到底,則嚴懲不貸。”

這個置,既顯威嚴,又留餘地。反對新政的勢力,開始分化瓦解。

退朝後,陸錚對楊嶽道:“江南這一局,咱們贏了。但要贏得徹底——傳令林汝元:第一,將鄭芝龍押解進京,由三法司會審。

第二,錢謙益等首惡,公開審判,以儆效尤;第三,凡退贓認罪者,記錄在案,暫不追究,但需在新政推行中戴罪立功。”

“這是……給他們一個臺階下?”

“也是給新政減阻力。”陸錚道,“殺人不是目的,推行新政才是。江南那些豪紳,經營數代,固。

全殺了,會出子;不殺,他們會反撲。所以,殺幾個首惡,嚇住大多數人,再給條活路——如此,新政才能順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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