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餉,李自成拷得我崇禎拷不得?》第513章 無需審核(2)

作者:我愛吃墨水·2個月前

“這些事,南方百姓不知道,孔大人告訴他們了。就憑這一點,他就比那些只會坐在家裡空談的讀書人強一百倍!”

方文遠的臉漲得通紅。

他知道周遇吉是在說他,可他沒法反駁,因為周遇吉說的都是事實。

“周大人,”戶部尚書周文柏站了出來,打了個圓場,

“方大人也是出於公心,並非針對孔大人。大明報的事,確實需要慎重。不過既然皇上已經定了,我等自然遵旨。”

方文遠咬了咬牙,最終退了回去。

但爭議並沒有結束。

又一個人站了出來,是都察院左僉都史劉宗周——不對,劉宗周已經在去年的清洗中被罷回家了。

站出來的是新任左僉都史趙銘,此人原是陝西道監察史,以敢言著稱,去年彈劾了三個貪,全部查實,因此被提拔上來。

“陛下,”趙銘出列行禮,“臣有一事,不知當講不當講。”

“講。”

“孔大人擔任大明報總編纂,臣沒有意見。但臣以為,大明報既然是朝廷所設,理應由朝廷審定容,不能由一人專斷。”

朱由檢挑了挑眉:“你的意思是,讓都察院來審?”

“臣不敢。”趙銘躬,“臣只是覺得,報紙發往全國,一言一行都代表著朝廷。若有不妥之,損害的不僅是孔大人的清譽,更是朝廷的威信。”

孔毓真轉過,看著趙銘:“趙大人,你說得對。大明報的容,確實代表著朝廷。但正因為如此,才不能由都察院來審。”

“都察院是監察機構,不是新聞機構。你們審案子可以,審文章,不合適。”

趙銘愣了一下:“那孔大人以為,該由誰來審?”

“沒有人審。”孔毓真說,“文章寫出來,直接刊印,發往全國。若是文章有假,下甘願罰。若是文章屬實,任何人不得干涉。”

大殿裡又響起一陣嗡嗡聲。

沒有人審?

直接刊印?

這膽子也太大了!

趙銘皺起了眉頭:“孔大人,若是有人借報紙散佈謠言,攻擊朝廷,該當如何?”

“那就查。”孔毓真的聲音很平靜,

“查出來是誰寫的,按律治罪。但在此之前,不能因為怕出問題就不讓人說話。趙大人,你當史的時候彈劾貪,可曾事先讓人審定你的奏摺?”

趙銘張了張,說不出話來。

史的奏摺,確實沒有人審定。

都是直接遞上去的,由皇帝親自批閱。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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