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餉,李自成拷得我崇禎拷不得?》第541章 查太監(2)

作者:我愛吃墨水·1個月前

王承恩把這一切都如實彙報給了朱由檢。

朱由檢聽完,沉默了一會兒,說:

“主退贓的,從輕發落,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每人打四十板子,降三級使用。不退贓的,查出來一律嚴辦。”

王承恩領旨去辦了。

清查行持續了整整半個月。

半個月裡,紫城裡的太監們過得如坐針氈。

每天早上醒來,第一件事就是打聽今天西廠又抓了誰,錦衛又封了哪個衙門。

每個人都在回憶自己以前幹過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每個人都在盤算要不要主代。

用監太監總管馬德勝,在宮裡幹了二十五年,是僅次於錢大有的“老人”。

他雖然沒有參與錢大有的藏銀案,但這些年也沒貪。

修繕,一件報賬十兩,實際花費二兩;採購蘇繡,一匹報賬三十兩,實際花費八兩。零零碎碎加起來,他貪了至三四萬兩。

聽說監被連鍋端了之後,馬德勝連續三天沒睡好覺。他想了很久,最終決定——跑。

他趁著夜,帶了幾件換洗服和一千兩銀票,從西華門溜了出去。

但他低估了西廠的能力。還沒走出二里地,就被西廠的探攔住了。

探沒有抓他,只是說:“馬公公,您這是要去哪兒啊?皇上還等著您辦差呢。”

馬德勝知道跑不掉了,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他被帶回了宮裡,關進了慎刑司。

沈應元審了他一個時辰,他把什麼都招了——貪汙了多,跟誰合謀,銀子藏在哪裡,一五一十全代了。

最後,馬德勝被判斬首,家產全部抄沒。

用監的其他人也好不到哪裡去。

副總管,掌司,工匠,一共二十多人被查出有貪汙行為,其中七人被判死刑,其餘的被流放或革職。

監,針工局,巾帽局,司苑局……一個接一個地被清查,一個接一個地有人落馬。

到了最後,整個廷二十四個衙門,幾乎沒有一個乾淨的。

朱由檢坐在養心殿裡,看著沈應元每天送來的清查報告,臉越來越沉。

他早就知道廷有貪腐,但沒想到會嚴重到這個程度。

“承恩。”他放下報告,

“奴才在。”

“你說,朕是不是對宮裡的人太仁慈了?去年殺了一千兩百個員,宮裡的太監朕一個沒。他們是不是覺得朕不敢他們?”

退:

:

祿退退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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