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莞夜總會當保安》第1253章 天下人不患寡而患不均(1)

作者:李雨晨·11天前

非洲的回覆郵件到了。

冷月把郵件全文投到螢幕上——只有兩行字,用的是斯瓦希里語和中文雙語。字型很小,佔不滿整個螢幕,但每個字都像釘子釘在牆上。

“我們家族不相信自己掌控之外的東西。租用不是擁有。口頭許可管幾千年,但土地契約不是口頭許可——寫在紙上的字,會被別人改。我們不要寫在紙上的字,我們要埋在土裡的界碑。”

北村坐在會議桌對面,手裡還是那隻缺口的搪瓷缸。

缸裡的紅薯葉子茶早就涼了,沒有冒熱氣。他把郵件來回看了好幾遍,把搪瓷缸放在桌上。

“很明顯了。大母不接租用土地,也不接長期使用權出讓。需要那塊土地完全屬於所有——不是使用權,是所有權。不是租界,是領土。”

說的是‘界碑’,不是‘合同’。界碑是埋在地裡的,合同是鎖在櫃子裡的。櫃子能撬開,地撬不開。”

冷月把郵件打印出來放在桌上。

“從法律角度看,土地所有權讓渡跟使用權出讓是兩回事。使用權出讓可以設定期限和稽核條款,到期可以收回。所有權讓渡是永久的——那塊地不再是南島國的領土,是非洲家族的私有領地。這在法理上等於割讓。”

北村搖了搖頭。

“不需要割讓。這塊地是從海里造出來的,不是從南島國現有領土裡劃出去的。在造出來之前,那裡是公海。在造出來之後、確權之前,可以約定部分地塊的原始產權歸屬投資方。法律上不是割讓,是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怎麼界定?”

“投資方參與了填海造陸的出資,填出來的陸地一部分歸投資方所有——這在南海填海工程裡有先例。合資填島,按出資比例分配土地所有權。主權歸南島國,但部分地塊的永久產權歸投資方,南島國法律保護。南島國法律怎麼改,不關這些地塊的事。”

“但老百姓不會去讀南海填海工程的法律分析。他們只會看到四個字——‘賣了國土’。公投還沒開始,反對派已經在起草抗議標語了。”

“什麼標語?”

“今天早上議會收到一封匿名信,只有一句話——‘五十萬人攢了這麼久的信用,不是拿來賣給外國人的’。”

燈塔廣場。

老劉蹲在石墩子上,把手機舉到眼前看議會公示平臺上更新的造島方案修訂版。他看了好幾遍,裡唸唸有詞,忽然抬起頭。

“胖大姐,出事了。非洲那個老太太要地——不是租,是要永久產權。造島方案里加了一條:國際社群部分地塊可以出讓永久產權給外部合作方,作為融資條件。永久產權就是這塊地永遠是人家的了。以後你的孫子的孫子想上那塊地,得先問人家同不同意。”

胖大姐把手裡的韭菜往石凳上一放。

出了多錢?”

“千億級別的。金礦一年的產量就能覆蓋整個首期預算。錢是夠了,但地是人家的了。”

“那新島上的溼地公園還是南島國的嗎?紅樹林帶呢?珊瑚礁覆育區呢?”

“公共設施還是南島國的。但非洲家族的地塊是永久產權。那塊地上建什麼、怎麼用、誰來住,南島國管不了。好是造島的錢不用全從南島國公民口袋裡掏,壞是島上有一塊地永遠姓了別人的姓。”

“九條家的研發中心呢?”

“那個是使用權出讓,不是永久產權。九條老爺子沒要永久產權,只要了研發中心的命名權和長期租約。馮·艾森伯格家族也是——深水港航運排程中心的命名權加長期使用權。就大母要的是永久產權。”

胖大姐沉默了好一陣,把韭菜一擇好放進盆裡,拍了拍手上的碎葉子。

工業園叉車的倒車提示音滴滴滴響了好一陣,海風吹過來,把LED屏上的公告吹得嘩嘩翻頁。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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