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小夥伴好難》第367章 的主角:礪石村的少年(2)

作者:挖折耳根·4個月前

若遇貪吏酷吏,層層加碼,逐利歪曲,則每一道律令,都可能為盤剝敲骨吸髓之

《田律》本為保障農時,若胥吏藉此頻繁下鄉‘督導’,農戶需酒招待,反誤農時;

《徭律》本為統籌力役,若被篡改為私役,則民怨沸騰。”

他抬起眼,眼眸中彷彿有律令文字在燃燒、重組:

“關鍵在於,如何確保律令從咸發出,抵達黔首手中時,不變形,不走樣?

僅僅依靠更嚴的監察?更殘酷的連坐?

恐非長久之計。商君當年徙木立信,取信於民。

如今,民或許信秦王,信秦法之‘名’,卻未必信得到每一個執‘法’之吏。”

荀子坐在火盆旁,一直靜靜聆聽,此刻須緩聲道:

“政公子所言,已及治國之要。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

徒法不足以自行。

秦法剛猛,如金石利,可劈荊斬棘,開疆拓土,立威嚴秩序。

然治國如烹小鮮,亦需文火慢燉,張弛有度。

過剛易折,過猛易激起暗流。執行法令的‘吏’,便是這‘火候’的掌握者。

其品行、其能力、其對民察,至關重要。”

他看向這些眉頭鎖的

“爾等在此礪石村,自定規則,自行裁決,深知規則落實之難,人心權衡之妙。

回到咸,面對浩瀚國土、萬千黎民,此間會便是爾等審視秦律、思考吏治的基石。至於如何改進……”

荀子目深遠:“或許,可擇一兩試點,嘗試給律令執行增加一些‘緩衝’與‘反饋’。

例如,明確賦予黔首對明顯不公之政令或吏員行為的、直達縣廷乃至郡守的申訴之權,並嚴懲打擊報復者;

又或者,在定賦役時,加更多當地三老、正直的里正的評估與見證,減胥吏上下其手的空間。

此為微調,非更法,意在使秦法之剛猛,能更準地落在該落之,減無謂損耗與民怨淤積。”

嬴倬急切道:“夫子,那為何不現在就向王上建言,全面整肅吏治?把這些蠹蟲都揪出來!”

荀子搖頭:“倬公子,疾風驟雨,或可滌盪汙穢,亦可能摧折禾苗。

吏治積弊,非一日之寒。牽一髮而

若無周準備、可靠人手、替代方案,貿然全面清查,恐令基層癱瘓,反給六國孽可乘之機。

政公子所慮試點之法,老持重。

先在可控範圍嘗試、觀察、調整,積累經驗與人手,待時機,再由點及面,方是穩妥之道。”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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