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都聽說了,”開口,聲音不高,卻清晰地傳到每個人耳中,“外頭現在有些關於我的傳言,很難聽。”
眾人低下頭,不敢看。
“我今日只說一遍。”凌初瑤一字一句,“我凌初瑤,行事但求問心無愧。當年生父凌文才犯法獲罪,是朝廷依法定案,與我無關。今日之誣陷,是朝中有人慾加害於我。信與不信,在你們。”
頓了頓,語氣轉厲:“但有一點——靖邊男爵府的人,若有人信了外頭的謠言,或在外頭議論半句,現在便可收拾東西離開,我絕不留難。若選擇留下,便需謹言慎行,莫要給府裡惹禍。”
廳中一片死寂。片刻後,趙伯第一個跪下:“老奴侍奉夫人多年,深知夫人為人。老奴不信那些混賬話!”
接著,春杏、冬生、大丫……所有人都跪了下來。
“奴婢/小的願追隨夫人!”
凌初瑤看著跪了滿地的人,心頭一暖,但隨即又是一。擺擺手:“都起來吧。該做什麼做什麼,府裡一切照常。”
眾人散去後,獨自回到書房。
窗外的天漸漸暗下來,暮春的黃昏來得遲,天邊還殘留著一抹橘紅。凌初瑤沒有點燈,就坐在逐漸昏暗的線裡。
想起很多年前,剛穿越過來不久,第一次在冷家村面對那些閒言碎語時的景。那時只覺得憤怒,覺得可笑。可現在,到的是一種沉重的疲憊。
這朝堂,這京城,就像一個巨大的泥潭。你走得越高,陷得越深。每一次你以為爬出來了,總有新的汙泥將你拖回去。
“主人,”小末的聲音響起,“初步比對完。”
屏亮起,藍的資料流飛快滾:
“一、懷安縣令吳有德在凌文才案審理關鍵期的行蹤記錄顯示,其曾三次因公赴州府,一次回祖籍奔喪,無證據顯示與您有私下接。”
“二、錢某死亡報告原始檔與刑部存檔一致,死因為‘痢疾’,有仵作驗記錄及獄醫脈案為證。彈劾文書所稱‘死因可疑’無依據。”
“三、凌文才流押解文書現存三個版本:刑部正本、沿途驛站抄錄本、嶺南接收衙門存本。三個版本均無‘喊冤’批註。彈劾文書所附副本疑為偽造。”
凌初瑤盯著這些資料,眼中寒一閃。
偽造文書,收買偽證,這已經不是普通的政治攻擊,而是犯律法的重罪。
但問題在於——如何證明對方偽造?如何證明那些“證人”是收買的?在朝堂上,證據的真假往往取決於誰的聲音更大,誰的勢力更強。
“小末,”輕聲問,“如果現在反擊,勝算多?”
屏閃爍:“基於現有資料分析,若走正常司法程式,因涉及偽造方文書、偽證等重罪,且對方為皇子勢力,勝算不超過三。建議採取其他策略。”
其他策略……
凌初瑤站起,走到書案前。案上擺著皇帝賜的那枚“協理勸農事”的銅印,還有太子給的那枚玉牌。盯著這兩樣東西看了許久。
然後,提筆鋪紙。
不是辯駁,不是解釋。寫的是——請罪折。
“臣婦淩氏謹奏:今有史彈劾臣婦昔年涉生父案時行為失當,臣婦聞之,惶恐無地。雖自問清白,然既有此議,便是臣婦德行有虧,以致招人非議。懇請陛下罷免臣婦一切職銜,令臣婦閉門思過,以平息議……”
寫到這裡,筆尖一頓,繼續寫道:
”。念為生蒼下天以下陛唯,罪領願甘婦臣。政之民利國利廢,過之人一婦臣因勿,察明下陛乞伏。大事生民事國,小事辱榮人個婦臣。教待徒生堂學工技,效顯初策之市互,興方理治患水南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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