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衣猶帶酒痕香》第181章 昭明十政(1)

作者:啰嗦的書蟲兒·6個月前

紹興二十年末,溫如晦在泉州歷經“宗室私舶案”後,聲大漲。為打破宗室蕃商壟斷、整飭市舶司,他繼而採取了一系列雷厲風行且環環相扣的措施。

對外,為破局,斬斷宗室與蕃商壟斷鏈條,首要措施是重設“均利社”碑,使各種資限價明化 。

香、象牙、龍涎等九種貴重舶貨的最高收購價鐫刻於石碑,立於市舶亭前。

價格按月評議,由中小商賈、牙行、市舶司三方共定,宗室不得干預。

其次,引“鷹船”競爭,多元渠道進貨,打破斷貨之險。

藉由宗室迫,將兒溫酒酒派至明州,以均利社分社名義,招大食蘇哈爾商團、占城蕃長等十五艘巨舶來至泉州。

由市舶司出“公憑”,承諾按碑價解,不加暗耗,使羅辛之流的“運”策略失效。

再次,市舶司公開“解則例”,廢除暗耗,重塑信用。

十取一、十五取一,銀貨三十取一,全部榜示,取消“橋腳加耗”“和買七折”等陋規。

每旬公佈實收數字,許百姓查核,差一毫即杖書手(寫告示之人)。

其四,派兵護送外洋船,重建“護”信譽。

水師每日派哨船四艘,於岱嶼門至江口巡曳,外船港即護送三日。

巡船旗上大字:“護公平,暗者斬”,以壯聲威。

立制,堵死

其五,重刻“公憑”票,一票兩聯 。

船戶持“外聯”出海,市舶留“聯”,返港時兩聯對照,差一件即沒

公憑上增繪“暗紋鷹徽”,由寒閣工匠秘製,外面人如有私刻者立斬。

其六,設“互市牙行”牙,取代宗室私牙 。

原宗室暗控的“私牙”二十七戶,悉數予以吊銷,另選民聲良好的無過錯中小商戶四十二戶為“牙”。

牙佣金由府定額,每百貫貨三貫,餘者以“擅取”論罪。

其七,立“違清單”與舉報賞格。

硫磺、黑漆弩、銅錢、人口四項為絕對,船底暗倉亦須開箱。

舉報者沒之半,委託寒閣中技藝湛老工匠秘做“鷹羽”為憑,可匿名領賞,打消舉報之人害怕宗室打擊報復之後顧之憂。

其八,旬日“比價公議”,凍結壟斷抬價。

每旬初一,市舶亭開堂,中小商賈、牙、通事三方共議下旬市價。

宗室、巨舶可旁聽,不得言;擅抬價者,杖六十,貨沒

對己立威,刀口向

其九,杖責解吏,破除“暗耗”陋習。

使

滿

仿

滿調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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